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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張亞中論蔡英文的難如何解 | |
http://www.CRNTT.com 2016-04-26 00:23:13 |
在大陸與美國、日本等絕大多數國家都持“一個中國原則/政策”的立場下,台灣充分瞭解,如果將現有“憲法”的“主權宣示”做了更改,必然會迫使大陸以武力威脅相向,因此,多次的“修憲”均僅限於“治權”的規範,而不去觸碰“主權宣示”範圍。這不是膽小而是務實,更是智慧與透徹。 為了爭取選票,民進黨根本不僅不理會“憲法”對於主權的莊嚴宣示,更講了20多年的違憲之言。1999年以前說要追求等同於革命的“正名制憲”,1999年以後又說台灣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獨”說)。可以預期未來民進黨會再改口說,“中華民國”已經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獨台說)。這裡所說的“主權獨立”當然不是指“獨立”於其它國家,而專指大陸或“整個中國”。這種認為台灣主權不及於大陸的說法是公然違反“中華民國憲法”,是一種標準“自欺而欺不到人”的理盲謊言。 民進黨這幾年的另外一個說法,就是台灣要有“主體性”。這是當然的,但是我們必須對這個主體性做個正確的認識。由於兩岸“憲法”對於“主權宣示”均及於對方,因此,包括台灣與大陸在內的“整個中國”,其主權是由兩岸所共有,是“共有主體”。在治權方面,兩岸目前分治,憲政治權是由雙方政府各自行使,“中華民國”政府當然享有在現有領域內的“治權主體性”。如果民進黨把“台灣主體性”無限上綱到“主權獨立”於大陸之外,那就是對“憲法”義理錯誤的認識。 在身分認同上,由於兩岸是分治而非永久分離,“中國人”一詞並不能僅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所管轄的人民所獨佔,除非台灣已經成功地“獨立”於中國大陸之外,成為一個新的“台灣共和國”,或經過修改“憲法”,將“中華民國”等同於台灣,在這以前,“台灣人”一詞只是一個地域的身分認同,“台灣人也是中國人”才是合乎情理法的“國族”身分認同。 寄望蔡英文及民進黨,依“憲法”、義理、智慧、透徹來處理兩岸關係。公開宣示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的主權,認同“台灣人也是中國人”,並要求北京尊重“中華民國”政府存在的兩岸分治事實。以兩岸“分治不分裂”為核心主張推動兩岸關係,不僅可解蔡英文的難,更可以使台灣維護其主體性,徹底解開兩岸所有的結。另一方面,也只有民進黨停止“去中國化”的操作,回到“台灣人也是中國人”的認同論述,兩岸關係未來的和平發展才能有堅實與穩定的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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