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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政治關係如何定位?

http://www.CRNTT.com   2017-12-03 00:13:15  


 
  台灣方面的觀點

  (一)台灣官方的兩岸政治定位觀點分析

  台灣官方(11)在兩岸政治定位問題上的看法,由於不同時期執政者的思想而帶有鮮明的變化,表現在:

  (1)兩蔣執政時期。在蔣介石、蔣經國治理台灣期間,為了維持其正統性,嚴禁“台獨”思想,嚴厲打擊“台獨”勢力,在此政治環境下,“一個中國”認同是台灣民眾的唯一政治取向,當然蔣氏政權維護和保持的是以“中華民國”為政治圖騰的“中華民國”法統體系。

  (2)李陳執政時期。由於有著台獨理念的李登輝和陳水扁上台執政後,大力推行本土化政策,縱容推動“台獨”運動,台灣官方的兩岸定位有別於兩蔣時期的“一個中國”定位。李登輝於1991年提出“一個中國,兩個對等政治實體”、1997年提出“一個分治的中國”等主張,主要從治權的角度解讀兩岸關係;1999年李登輝更進一步提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向台獨的方向邁進了一大步。而陳水扁更是於2002年明目張膽地拋出“一邊一國”的兩岸定位,連任後推動“入聯公投”、“修憲公投”,從其目的看,企圖從主權、法理上脫離“一個中國”立場,滑向“一中一台”的“兩國論”泥潭。

  (3)馬英九執政時期。馬英九在2008年9月3日接受墨西哥《太陽報》系集團董事長瓦斯蓋茲專訪時,認為“海峽兩岸雙方的關係應該不是‘兩個中國’,‘而是在海峽兩岸的雙方處於一種特別的關係’”。(12)繼而在該年10月接受日本媒體採訪時,重申“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當然是‘獨立’之‘主權國家’,中國大陸亦為我‘中華民國’領土,而因‘憲法’如此規定,台灣無法承認‘中華民國’領土上還有另一個‘國家’存在,中國大陸也無法承認台灣。”又說,“在‘憲法’規定上,‘並不承認中國大陸為一個國家’,無法適用與其它‘國家’保持關係之‘法律架構’,大陸方面亦然”。(13)2013年12月26日馬英九在接受《亞洲週刊》專訪時,再次表示“九二共識”是兩岸關係發展最重要的基礎,迄今未改變,但提出“‘主權’互不承認、治權互不否認”原則,中國大陸還是“中華民國憲法”上的領土,不可能在自己的領土上承認另一個“國家”的存在,這是最基本的邏輯。(14)可以說,馬英九在其任內多次表示兩岸關係不是“兩個中國”,也不是“國與國”關係,但在“主權”和治權認知上與中國大陸官方存在差異。

  (二)台灣學界的兩岸政治定位觀點分析

  台灣學者的代表性觀點有:

  楊開煌提出“一個主權,兩個主權行為者”,認為在特定的情況下“主權行為者”可以由一個以上的“法人”來行使,“主權行為者”各自可以在自己所有效管轄統治的地區,作為整體主權代理者來行使其部分地區之主權,而“主權行為者”之間,是平等而互不隸屬,如今在兩岸關係目前的法理狀態是一個主權,而事實狀態是“兩個主權行為者”,而且彼此之間,必須也必然只能是平等而互不隸屬的。至於兩個“主權行為者”在國際間的安排,在沒有對話、談判之前,仍以傳統國際規範為規範。(15)

  張亞中提出“一中三憲”說、“整個中國”模式等提法:用歐洲統合模式解釋兩岸關係,認為兩岸關係是平等或對等的“一中‘兩國’”現狀,提出構建第三主體“整個中國”概念,用“整個中國”涵蓋“一國兩制”和“國統綱領”(16),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中三憲”規範未來兩岸統合。(17)張亞中的思路可以理解為:一是兩岸的憲法均為“一中憲法”,主權重疊,治權分立,各自在其現有的領域享有有效管轄權。(18)他還提出“整個中國”、“第三主體”、“兩岸統合”等等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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