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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汪辜會談”的歷史地位與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8-09-01 00:18:50  


 
  四、“和平統一”就是走“融合發展”之路

  “汪辜會談”的兩位老人已先後謝世了,但人們一直懷念著他們,他們開啟了兩岸良性互動,特別是汪道涵會長提出的一些政治主張,迄今仍有著現實意義。如兩岸的政治狀況是“一個中國尚未統一”,“尚未統一”的政治狀況應如何正視;又如統一不是“你吃掉我,我吃掉你”,而是“共議統一”,“共同締造一個更美好的中國”,台灣與大陸都統一的主體等等。這樣的主張經過二十五年的完善,習近平將它發展為“共同實現民族振興”,統一大業就是在過程中完成,統一不是形式上的合併,而是要“心靈契合”,“兩岸一家親”,“命運共同體”……。統一的途徑是先完成“終止敵對狀態”,然後通過對話與談判,達成和平協議,實現政治和解,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和平統一”。實現和平統一的整個過程,就是通過相互“融合發展”來實現的。

  要達到這目標,我們要克服許多盲區。如:認為我們只要強大了,統一就會“水到渠成”;認為我們只要經濟上一體化了,有了高度依賴,經濟會影響政治,就會實現統一;認為只要我們不斷出台“惠台”政策,給台灣好處越多,國家認同就會改變;認為“台獨”是“紙老虎”,只要我們不斷施壓,“台獨”就不敢翹尾巴了;認為台灣“政黨輪替”我們是無法控制,也“無從作為”的;認為只要搞定美國,就可以搞定台灣……。這一切都是對台灣對兩岸關係對統一本質的不瞭解,都是主觀主義的“以己度人”心理的作祟。“認同”不是通過給好處換來的,即便31條“惠台”政策也僅僅解決了一部分人來大陸發展的利益,寡不敵眾,況且新問題新矛盾會接踵而來。

  我們除了要克服許多認識上的盲點外,更重要的是要有所作為。首先要建立與完善統一理論,沒有理論根據,就如無根之樹。其次要建立起一整套“新統一論述”;要制定《統一法》,有法可依,依法從事;要制定《統一綱領》,規範統一的階段性目標,包括統一前與統一後目標,要有統一的科學的時間表……賦予統一有更大的理想性和新思維,要體現更多尊嚴與包容,體現汪道涵的“共同締造”思維,既要包容“台灣的主體性”、“台灣夢”,也要包容“中國夢”。我們只有真正建立了這樣的理論體系,統一才能真正開啟,才能真正威懾“台獨”。

  縱觀改革開放四十年,不僅改變中國,也改變了世界,更深刻改變了兩岸關係。統一的大門已經打開,“台獨”註定不會成功。我們要在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服從大局,忘我工作,將老一輩開創的大好局面,繼續完成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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