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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不應被視為“二軌”

http://www.CRNTT.com   2008-12-26 10:10:52  


 
  實際上,根據政治學的原理,政府理所當然地要貫徹執行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不能不顧執政黨而自搞一套。否則,當選並領導政府的政黨就不是執政黨了。當然,執政黨的政策綱領,也不能偏離“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但只要是符合“憲法”和相關法律規範的,政府是有義務有責任把執政黨的政策綱領轉化為具體的政策措施 的,而不是僅“具參考價值”而已。 

  何況,歷次“國共論壇”所達成的各項共識,都是對台灣人民有利,對維護台海和平有利的。在過去,由於是民進黨執政,民進黨出於種種原因,不但拒絕接受“國共論壇”的各項共識,而且還發動輿論戰將之抹黑。那倒也符合常理,畢竟當時國民黨是在野黨嘛!出於政黨利益,在野黨的建議即使是符合人民的利益,民進黨也要將之否定否決。但在現在,國民黨已經是執政黨,而執政黨在“國共論壇”中所獲成果,又是符合人民利益的,包括九條二十一項“共同建議”,在黨意和民意(陸委會的民調已經證實)的雙重效應之下,政府主管部門是應該認真落實貫徹的。而大陸所宣佈的十項“新措施”,倘是屬於“可操之於我”部分,也應該認真參考,並設法“為我所用”。 

  所謂“一軌”、“二軌”及“一軍”、“二軍”之說,或許不是出自被稱為“一軌”、“一軍”的“陸委會”和海基會之口,但卻確是符合“陸委會”和海基會的思維定勢。而這種說法,聽在大陸人士的耳中,不知是如何感覺。因為按此說法,國台辦和海協會是“一軌”、“一軍”,中共中央和胡錦濤總書記倒是成了“二軌”、“二軍”了。恰恰相反,國台辦和海協會必須嚴格執行中共中央的指示,“國共論壇”上所獲得的共識,國台辦和海協會都必須認真執行。當然,這可推說政治體制不同,大陸實行的就是“以黨領政”體制,而台灣則不是。但即使是在號稱“民主大國”的美國,及歐美的其他民主國家,政府都應當落實貫徹執政黨的政策吧? 

  何況,執政黨主席吳伯雄已強調,“國共論壇”絕不會取代兩岸兩會的協商,“論壇”只扮演輔助的角色。對“論壇”的結果,國民黨坦蕩蕩,對得起國家和人民。連被視為“一軍”的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也強調,“國共論壇”結論是兩會協商非常好的參考資料,“完全符合馬總統的競選政見”。執政黨副秘書長張榮恭也表示,“國共平台”不會有“以黨領政”的問題,兩岸協商權在政府,“國共平台”會掌握分際。因此,“陸委會”是應當放心的,不要老是想著什麼“一軌”、“二軌”及“一軍”、“二軍”。 

  誠然,台灣地區有很多社會人士和團體在熱心推動兩岸交流,他們的工作是兩岸關係中的一部分,對兩岸關係健康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對國民黨而言,其在野時當然可將之視為社會或政治團體。現在國民黨已成為執政黨,再將之視為社會或政治團體,那就有違政黨政治的原理,及顛倒了上級與下級、執政黨與在野民間的關係了。 

  “陸委會”在落實貫徹“陳江會談”所達成的各項協議中,做了大量的工作,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是盡責的。但在民進黨“以黨領政”的攻擊漫罵,及某些媒體所謂“二軍壓倒一軍”的無知言論之下,對“國共論壇”所獲多項成果則顯得有疏離感。其實,“陸委會”即使是對其頂頭老闆--馬英九的某些指令,如放寬港澳居民入境手續,以推動台灣觀光業發展,也未必“買帳”,仍祭起陳水扁、陳明通“當家”時遺留下來的“緊箍咒”,這多少是令到熱心推動包括台港澳關係在內的兩岸關係能進一步發展的港澳人士,感到失望的。這也就難怪,“藍委”和媒體會有政府中有“暗樁”之說了。 

  (來源:新華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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