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江湖式反腐走俏 實乃法制之失

http://www.CRNTT.com   2009-08-06 13:19:05  


反腐依重“江湖”,乃法制缺失。
  中評社北京8月6日訊/“民間懸賞求清官,既是對法制的無奈,也是對清官稀缺的反諷。正當的反腐途徑不暢,才使得江湖手段在民間走俏,花樣不斷翻新。”《廣州日報》今天登出的椿樺的文章認爲“江湖式反腐走俏是法制之失”,文章内容如下: 

  又見“懸賞求清官”。今年3月,廣東陸豐市曾有一衆村民為扳倒腐敗村官,開出百萬元高價征求清官出馬。沒想到,這一高價懸賞額很快就被來自山東的500萬元給刷新了。據報道,山東昌樂縣東南村村民發現以村支書為首的村官們侵占集體財產5000多萬元,但9年的上告均未獲具體處理結果,遂於近日在網上發布“千人聯名懸賞500萬征清官除村霸”的帖子。 

  對於這類反腐帖子,筆者稱之為“江湖帖”。通常來說,這樣的帖子一發布,所涉村官腐敗之事極有可能藥到病除。這當然不是高額賞金的作用,而是“懸賞”所撬動的輿論之力。要知道,再誘人的懸賞額,都是不可能征求到清官的。官員真要是拿了群衆的賞金再辦案,就算查處了再多的貪官,他自己也只能算是衆多貪官中的一個,與清官相距甚遠。 

  稍微有點文化的人都知道,在法治社會是不能靠清官的,公民維權也好,反腐也罷,直接找職能部門依法辦事即可。清官是過去人治社會的產物,蓋因當時法制闕如,官員辦案全憑良心行事。現在是21世紀了,按說法制更加健全,但為何還經常有群衆發公告尋找清官?筆者琢磨這應該不是他們不懂法律,沒准兒正是他們太懂法律呢! 

  實踐是檢驗法制是否管用的重要標准。對於昌樂縣東南村的村民來說,連續舉報9年,部分人黑發熬成白發,都沒有獲得一個令人信服的處理結果,不能不說是對當地法制狀況的莫大嘲諷。連治理小小的村官,都顯得那麼難,涉及更高級別的問題官員又該如何應對?村民對法制解決問題不抱希望,轉而借助江湖手段,表面看來是法制不管用,實乃暗指官員不作為或亂作為。實事求是地講,我們的法制還算是比較健全的,只是有些官員不依照法制去懲惡揚善,使得法制形同虛設。 

  所以說,民間自掏腰包懸賞求清官,且賞金一再加碼,既是對法制的無奈,也是對清官稀缺的反諷。在法制不被尊重的情勢下,人們呼喚清官重出江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同理,當人們反腐揭黑的訴求一再遇冷,借助江湖的招式也就成了必然選擇。 

  事實一再證明,通過非常規手段反腐,往往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譬如,湖北大冶市“黑的”長期泛濫無人管,當地人發一則“尋官啓事”,事情立馬就解決了;青島一位市民因不滿於醫藥行業行賄受賄現象長期得不到治理,而自建民間反腐網站,受到了官方重視;陸豐村民百萬元懸賞清官治腐,消息見報當天就有官員出馬管事了。民間人士借助網絡等媒體平台,再輔以炒作的智慧,大多可以倒逼那些不愛管事的官員出來管事。 

  正當的反腐途徑不暢,才使得江湖的手段在民間走俏,才使得江湖手段花樣不斷得以翻新。對於這種不正常現象,我想再次強調,它并非諷刺法制本身,實乃控訴那些有法不依的官員。如果說非得從法制上找原因的話,那就應當將問責官員的法制好好健全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