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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黑官文強 到底有多少“家底”?

http://www.CRNTT.com   2010-02-05 09:15:07  


 
  “嫖娼”支出12萬 

  讓人大跌眼鏡的是,公訴人出具了一份文強的庭前供述顯示,在盤算家中的支出時,文強嫖娼竟然支出了12萬。公訴人話音剛落,旁聽席上一片唏噓之聲。 

  被告席上,文強隨即舉手示意,表示有話要說。“不能說是嫖娼,”文強表示,他不否認這是他曾經對偵查機關說的,但解釋道,這是涉及還沒開庭的他涉嫌強姦罪的部分,不能定義為“嫖娼”。此前,公訴機關起訴2007年,文強曾在酒後強行與一名女大學生發生性關係。這筆錢是給了這名女大學生了,卻被偵辦人員定性為“嫖娼支出”。 

  但在前日文強的庭審中,檢方出具了相關文強常去娛樂場所老總的供述,文強在這些場所消費基本上都是隨行人員買單或者幹脆免單。白宮夜總會的老總岳寧便供稱,給文強免單過10多次,每次消費都是四五千元左右。聯繫到此前公訴方出示的相關證據:有多位小姐稱:和文強發生不正當關係之後,文強每次出手都很大方。有媒體同行據此開玩笑表示:“小費都給了12萬,收起錢來不眨眼的文強還真大方。” 

  老婆偷偷轉移家財 

  檢方昨日出示的相關證據顯示,文強這對夫妻在多年前便已貌合神離。文強的妻子周曉亞更是在6年前便開始轉移家財,以防哪天和文強離婚後人財兩空。 

  2006年,周曉亞拿40萬元給弟弟周澤新,讓其代為保管;2007年11月,周曉亞又拿出50萬元,讓弟弟拿去放點高利貸;2009年,她再次拿出50萬給弟弟,以其名義購買信托投資。 

  周曉亞的供述解釋了她的動機。據周在專案組的交代,早在多年前,她就知道文強在外面有了女人,因此夫婦倆感情名存實亡。她知道文強有大量的錢財並未交給她,擔心哪天和文強離婚後分不到多少,人財兩空。從2004年起她就陸續將大量人民幣、美元、港幣、歐元、澳元等資產分批交給弟弟保管。 

  除了現金之外,周曉亞還背著文強花12萬餘元以表弟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對此,文強均不知情。 

  張葉繪 

   >>文強回應 

  突然想起張君案的高額獎金 

  在對文強合法收入進行舉證時,公訴機關稱,文強1992年從巴南調到重慶市僅身揣35萬現金,這筆現金他的妻子周曉亞並不知道,是文強的“私房錢”。而且,文強把這些錢都“藏”在了辦公室里。然而,當時周曉亞稱,她來重慶的時候存款只有2萬元。 

  檢方指,從1992年至2009年間,文家總收入折合人民幣175萬餘元,即使加上銀行存款利息、股票收入和放貸利息、家中其他來源的貴重物品、房產以及周曉亞經營公司所得等折算價值,文家能說明來源的財產也不過折合人民幣406萬餘元,這和3000餘萬元的家底實在差額巨大。 

  由於這些數字關係到不明財產來源罪的認定,一直稱自己記性不好的文強此時可謂錙銖必較,他不斷辯解自己的工資卡除了交通銀行卡之外還有光大銀行卡,並把進賬算到了極致——在庭上他突然提出自己在破獲張君案時領到了一筆獎金,“我今天中午才想到,類似的大案破獲後我都能領到一些獎金,這是我的失誤。”甚至,他還突然想起了自己發表論文的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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