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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變發展方式亟待激活民間投資

http://www.CRNTT.com   2010-03-31 08:37:32  


  中評社北京3月31日電/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引起了廣泛關注。但也有人擔憂新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會打折扣,理由是目前的政策措施對民營經濟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公有制經濟“補充”的地位和產業領域是否“准入”的層次。南方日報發表中國經濟發展研究會副會長、華南師範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楊永華文章認為,這實際上提出了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就是貫徹落實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必須重新認識民營經濟的性質、地位和作用問題。

  要肯定民營經濟具有社會主義經濟成分的性質

  文章稱,對待民營經濟的態度根源於對民營經濟性質的認識。民營經濟的性質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和實際問題。對民營經濟性質的不同認識支配著對待民營經濟的態度。過去一直認為民營經濟不姓社,據說理由是民營經濟的資本是私人的,盈利歸私人所有,因此民營經濟中存在著資方剝削工人的事實。我不否認,某些民營企業內部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勞資矛盾,但這只是問題的一個方面,如果只看這一方面就得出民營經濟姓資的結論,那是不準確的。

  認識民營經濟的性質必須區分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民營經濟與資本主義條件下的私營經濟。第一,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民營企業把盈利的一部分以稅的形式上繳給社會主義國家,而不是資本主義國家。第二,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民營經濟,與國有經濟一樣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這表示民營經濟中的勞資關係是社會主義的勞資關係,因為《勞動法》是社會主義勞資關係的法律表現。與國有企業一樣執行《勞動法》的民營經濟的勞動關係,不是資本主義性質的勞動關係,而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勞動關係。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作貢獻,具有社會主義性質勞動關係的民營經濟就具有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的性質。可見,社會主義條件下的民營經濟具有二重性,而社會主義性質是民營經濟的主要方面,保留著非社會主義的某些性質是民營經濟的次要方面。所以要敢於肯定民營經濟具有社會主義經濟成份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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