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戈爾離婚與美國當代婚姻觀念

http://www.CRNTT.com   2010-07-01 12:54:29  


 
  但另一方面,40年的婚姻可以因為男女一方志趣轉移,欣然畫上句號,這種“合理性”還是深深地刺痛了公衆的神經,所有人都不禁在問:我們還能寄望於持續一輩子的婚姻嗎?如果可能,究竟應該如何經營?

  有此一問,是因為宗教傳統還是美國社會的底色,美國人在骨子里依然非常注重婚姻。上世紀80年代以來,同居的形式已經在歐洲大行其道,但建立家庭,還是美國人最理想的生活狀態,年輕人的同居只是一種向婚姻過渡的臨時形式,美國仍是西方社會中結婚率最高的國家之一。在美國,甚至連同性戀群體也在不屈不饒地爭取結婚的權利,但在歐洲,絕大多數的同性戀男女都把婚姻看做是毫無必要的形式和枷鎖。

  斯蒂芬妮.庫茲教授(Stephanie Coontz)是一位知名的家庭研究專家,其著述頗多、筆鋒甚健。針對戈爾夫婦的分手,她在美國公共電台的專訪和CNN的專欄中指出,這是個新的時代,傳統的夫唱婦隨、女主內、男主外的婚姻形式已經不能滿足男女雙方對婚姻的期待。執子之手,與子偕老當然還是可能的,但要知道,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在成長變化,要維系一個家庭,僅僅有愛還不夠,夫妻雙方還必須互相尊重、共同成長。通過共同成長,讓家庭成為男女雙方自我實現的載體,夫妻才能最終攜手終老。

  來源:時代周報 2010年07月01日 作者:塗子沛 系旅美專欄作家,現居匹茲堡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