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司法官政風操守 誰願意去碰觸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11:41:56  


賴英照辭職,誰能真正推動司法改革?
  中評社台北7月19日訊/“每次發生弊端,各種司法改革的聲音就如潮水般湧出。只要是牽涉到侵犯人權的、不便民的,或者法律不周延的,司法界都會認真研討改進。可是,一牽涉到司法官政風、操守的這塊祕地,絕少有人願意去碰觸。這才是司法圈政風難以改革的真正原因。”資深媒體工作者高源流今天在《聯合報》登出文章“期待新院長抓病因找對策”,文章內容如下:  

  司法體系和台灣其他公務體系,有著截然不同的文化。上至“總統”,下至黎民百姓,若沒有深入這個體系探訪,很難搞懂司法人,更甭說要掌控或改革他們。馬英九批准“司法院長”辭呈,賴英照認為可讓司法界警醒,但未找出源頭,對真正的司法改革,作用不大。

  每次發生弊端,各種司法改革的聲音就如潮水般湧出。只要是牽涉到侵犯人權的、不便民的,或者法律不周延的,司法界都會認真研討改進。可是,一牽涉到司法官政風、操守的這塊祕地,絕少有人願意去碰觸。這才是司法圈政風難以改革的真正原因。

  為何講司法獨立是外行話,講審判獨立才是內行。主要指的就是法界講獨立,指的不是整個司法體系,而是僅限於審判。但多數司法官真以為他們享有完全的獨立。同事間,他們養成法官間相互尊重,互不干預或聞問他人事務。即或有人聽聞或親見某某法官在外行為不檢、喝花酒、和案件當事人或委任律師私下往來,法官也多視而不見,不願多管閒事。

  司法體系內的自律力量,長年來也在這種互相尊重的文化下長大,自律團體的委員不是相互禮讓下產生,也多是排資論輩,監督司法風紀的力量,可能比小學班級開風紀會議還差。

  在司法獨立大旗下,長官、部屬分際本來就淡的司法圈,要是“院長“或庭長聽聞法官有不當飲宴等情事,也多顧忌法官的審判大權,法律專業,或者基於尊重其身分,難以相勸。更何況,司法首長都謹記“無罪推定原則”,不願被法官反嗆信口誣指。這也是為何有涉案法官長年花名、貪名在外,卻多年法官照幹的原由。

  司法體系內革弊無力,司法體系外那些有調查及辦案權的人,包括調查員、警察,就更甭提了。因他們平常辦案,無論聲請監聽票、搜索票,或請檢察官指揮辦案、相驗,都要看法官、檢察官臉色,要是沒上級或來自司法體系的指示,就算看到司法官夜擁酒女醉倒街頭,他們也不敢聲張。

  內外監督力量都無力,政府又沒能拿出一套真正能治司法官貪瀆的有效法律,我只能祝福下一任“司法院長”自求多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