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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中國的國際地位及其作為

http://www.CRNTT.com   2010-07-22 10:23:08  


 
                         二、內容

  一個國家國際地位的提高,源於各該國綜合國力的增強,以及外部情勢的變遷。而綜合國力既包括經濟、軍事與科技等硬實力,也包括社會制度、文化與價值觀念等軟實力。歸納上述內涵,本文的主要內容可分為價值、制度、實力與政策等幾方面,同時,政策還可分為內政與外交等兩大部分,而本文所謂的外部環境變遷,乃指2008年以來的世界金融海嘯。

  1.價值

  在價值觀念方面,中國與歐美的差異甚大,此乃導致雙方綜合國力、制度設計與政策推行等方面不同的重要根源。比如歐美國家以民主、人權、自由與法制為其內外政策的基礎,這自然有其歷史的背景與經驗的傳承,他們深信,只有在此基礎上,社會的發展才會和平穩定,國與國之間才能和睦相處,因而自認獲得唯一真理,四處對外宣揚,強迫他人接受,比如美國總統威爾遜(PresidentWoodrowWilson)就在1917年提出“建立安全的世界環境以便推行民主”(MaketheWorldsafeforDemocracy)。

  但實際上,西方國家假其神聖人權之名,卻施行帝國與殖民政策之實,對於落後國家進行殘害與剝削,並強迫推銷其意識形態,至今未曾稍歇。六百年前鄭和與哥倫布最大的差異,就在於強占他人的土地與資源。當西方人進行殖民政策時,都先從“你有聖經,我有土地”開始,但不久就變成“我有聖經,你有土地”,落後國家的人民受害甚深,再加上對中國的鯨吞與蠶食,都是明顯的事證,罄竹難書。

  在人權與價值方面,中方所主張的是在一定的社會歷史條件下,每個人按其本質和尊嚴所應該享有的基本權利,此乃包括自由與平等的生存和發展的權利。雖然中國也主張人權的普世價值,但與西方不同的是,各國都可與其國情相結合,也就是有關人權的內涵,輕重緩急,孰先孰後,自主詮釋,比如中國主張生存權和發展權是首要人權,穩定是實現人權的前提,而其他人權的項目則屬次要。此外,除了個人的人權,比如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權利之外,還包括集體人權,有時集體人權還要超越個體人權,同時人權是權利與義務的統一,而主權還高於人權。

  這種合和大同、相互協作,以及和諧社會與和諧世界的思維,正與西方式講求個人自由以及相互競鬥的思想形成鮮明的對照,這也正如孫中山所提“東方王道”與“西方霸道”的差異。尤其,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2005年在聯合國發表了“努力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的重要講話,贏得了世界上很多國家的認同。但是,近來歐洲國家領導人頻頻接見達賴,與中國政府產生了極大的爭議,而歐盟還對於台灣的死刑問題提出抗議,這些都屬於干涉中國內政的行為,也正是當前中歐雙方價值差異的明顯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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