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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催生計劃 為什麼全失敗

http://www.CRNTT.com   2010-09-11 09:42:59  


中國人“養兒防老”觀念,似乎已不是現時台灣的情況。
  中評社台北9月11日訊/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吳惠林今天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為什麼催生計劃全失敗?”作者表示:“除非到了那麼一天,經濟社會發展的程度到達小孩子對父母的價值再度升高了(或其相對價格下跌了),否則任憑政策如何訂定(也許某些獎勵措施可產生些許誘因,但其成本頗高、效果很小),要想穩住出生率使之不降,甚至提高出生率,恐怕會是緣木求魚。”文章內容如下:
 
  為了防止少子女化、人口老齡化社會的持續深化,“內政部”規劃“第三胎”補助,每月三仟元,以刺激台灣人生育第三個小孩。消息一出卻普遍被看衰,咸認會是“空包彈”。姑且不說財源哪裡來,就以金錢補貼生育言,是否對症了呢?讓我們從生育行為談起。 

  生兒育女可用個體經濟理論來解說,這是一九九二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貝克(G.S.Becker)教授所揭示的。假設個人在偏好固定下,追求效用極大,而效用的獲得係由消費“財貨”而來。所謂的財貨,我們可以簡單地歸為兩類,一為小孩(當成一種特殊的耐久性消費財),一為其他的商品。此處,將小孩物品化,理由是小孩提供給父母或家庭成員的滿足(或效用),與其他的物品無異。 

  這裡並不真的把小孩與電冰箱等耐久性消費財同等對待,而是藉由小孩和財貨給人的感受相同作為比擬而已。何況這種分析係屬“事前”的概念,亦即行為者在實現其行為前,先由客觀環境的判斷作為選擇行為的基礎。要不要生小孩及生多少個小孩,是在事前就已作適當的決定了,而不是在小孩生下之後才決定如何處置。 

  假設其他情況不變,如果小孩的價格逐漸高於其他物品,則對小孩需求就會減少,這就是所謂“替代效果”。那麼,小孩的價格(或成本)指的是什麼呢?一為有形成本,即食衣住行等養育成本,及提升品質的教育費用等;另一為無形成本或隱含成本,此即由於生、養小孩而不能工作所損失的當期工作報酬。 

  小孩為一種“正常財”,亦即當所得提升時,對小孩的需求愈多,所以,所得愈高,小孩會生得愈多,此即“所得效果”。不過,我們也不要忘了,除了對小孩的數量有所需求外,小孩的品質更是被強烈的需求。我們也知道,所得提升、教育程度愈高,對小孩的品質要求也增高,小孩的成本也愈形上漲。替代效果大過所得效果,因此,對小孩的需求很自然的不得不減少。這應該就是我們社會的寫照。 

  必須再強調的是,上文的分析法只是將小孩比擬為耐久性消費財,小孩本身直接對消費者(父母及家庭成員)產生效用,這是適用於進步國家或社會的說法。在落後的國家裡,卻往往將小孩當成投資財或生產財,對於小孩的需求,主要是作為未來財務安全的來源,亦即中國人“養兒防老”觀念,但這似乎已不是現時台灣的情況。 

  除非到了那麼一天,經濟社會發展的程度到達小孩子對父母的價值再度升高了(或其相對價格下跌了),否則任憑政策如何訂定(也許某些獎勵措施可產生些許誘因,但其成本頗高、效果很小),要想穩住出生率使之不降,甚至提高出生率,恐怕會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