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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路大哥——重慶“最富黑老大”外傳

http://www.CRNTT.com   2010-10-04 10:26:57  


 
“投資方向錯了”

  2009年12月24日,“最富黑老大”陳明亮涉黑案開審。34名被告,這場審訊持續了八天。每隔兩三個小時,法警在庭上給被告們發速效救心丸。

  陳明亮被判七宗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賭博罪;販賣、運輸毒品罪;行賄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結果維持一審原判,作為三大首腦,陳明亮判處死刑;雷德明死緩;馬當被判無期。

  要了陳明亮命的是組織賣淫罪。在2008年就因虧損全盤轉讓的雲夢閣夜總會,曾在過去的七年盈利兩千多萬,陳明亮分紅二百餘萬,法院認定,“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如今,沒有陳明亮、馬當、雷德明的解放碑,霓虹如常。皮膚白晰的女孩蹬著高跟鞋來到這里購物。藍衣棒棒在高檔寫字樓前的坎上坐著等活幹。老字號的火鍋店鬧哄哄,偶爾聽到一些黑幫的關鍵詞。一些重慶老闆還躲在外地,不敢回來。

  在重慶衛視播放的打黑警示錄,鏡頭里,霧都終年沙白的天空下,等待死刑復核的陳明亮正在看守所里放風,幾十年如一日的平頭,黑痣,襯衣大敞著。

  “現在我已經是一個死刑犯了,首先第一個是懺悔。”陳明亮一口重慶話,“犯”字帶椒鹽的“兒”音。還把“懺”念作了“千”。

  陳明亮懺悔說:“投資方向錯了。第一,不投資夜總會,第二,如果不進入澳門洗碼,也不會出現這些問題。”說完,陳明亮無謂地笑笑……

  2010年9月27日中午,陳明亮被執行死刑。(記者 周華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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