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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產巨虧源於問責闕如

http://www.CRNTT.com   2010-12-10 08:39:21  


 
  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社會,既是一個責任社會,又是一個法制社會。無論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對決策失誤者予以追責,已成國際上通行的慣例。至於中國如何對國企海外投資進行有效制約和規範,重要的是加大對投資責任人的獎懲力度,做到權責分明。如投資獲利,則給予責任人相應獎勵;若企業經營和投資決策上導致虧損,即使決策程序完全合法,至少要負領導責任,或調離崗位,或引咎辭職;而若決策程序違法,則要負法律責任。

  文章指出,從目前透露央企巨額虧損種種信息來看,大部分海外投資項目,既沒有進行任何風險評估,在決策程序上也存在明顯硬傷。鑒於央企海外投資的錢,是所有納稅人的血汗錢及持股股民的錢,因此,央企對海外投資行為,不僅有責任、有義務向大眾做出一個明確交代,更要有責任人為巨額虧損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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