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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稅負不會影響外資

http://www.CRNTT.com   2010-12-11 08:55:35  


 
  2009年全國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規模為1544.11億元,占當年全國稅收總收入59521.59億元的2.59%。2008年,教育費附加650.85億元。應該說,與稅收收入相比,二者的負擔並不重。

  統一徵收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無疑會增加原先不繳納這些稅費的外資企業的負擔。但是,不同企業所受的影響不同。對於絕大部分外資企業來說,因為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是附加稅費,僅是在貨物和勞務稅的基礎之上附加徵收的,所增加的負擔是非常有限的。即使是小外資企業,也不會僅僅因此而遭到淘汰。決定企業生存的最主要因素不是這種占企業流轉額或營業額比重很低的附加稅費,而是企業的市場力量。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才是決定企業能否生存的關鍵。

  一些外資企業時不時發出中國投資環境惡化的聲音。這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出台一些有損它們利益的措施,就很容易觸發此類聲音。

  但是靠稅收“超國民待遇”來發展的企業是不會長久的。所有投資者都應該認識到這個問題。投資從根本上說應該是市場、資源、效率導向型的。外資看重中國是因為中國存在的一些優勢。中國人口多、市場大、經濟發展快,且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之後,隨著歐美等發達國家經濟增長的滯後,中國的相對優勢更加明顯。較早企穩的中國經濟相,較為活躍的國內市場,才是外資所關注的投資之主要因素。

  外資到中國,有發達國家產業轉移的因素,即產業向產品消費地轉移和產品生產向成本低窪地轉移的因素。早期來到中國大陸地區的外資,有許多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看中的是當時中國的低勞動力成本。現在,隨著經濟的發展,部分低工資的成本優勢正在發生轉變。如果企業不在其他方面下功夫,那麼其結果必然是最終退出中國大陸地區。經濟發展方式的加快轉變,更適合中國的外資應該是與高技術、新興產業關聯較為密切的資本。這樣的外資,在中國將如魚得水。

  文章指出,稅收的根本目的是為公共服務融資。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為籌集城鄉維護建設資金而徵收的;教育費附加是為了擴大教育經費來源,保證教育開支需要而設立的。國務院早於1985年和1986年就分別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內資企業一直在負擔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但外資沒有。1994年之後,外資企業也不再繳納工商統一稅,而轉向適用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現在,適用新的貨物和勞務稅的過渡期早已結束。外資企業同樣享受了各級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就沒有理由只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而不繳納在此基礎之上課征的附加稅(費)。

  隨著中國大陸地區公共服務的改善,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實際上也大大下降。回歸本質,作為社會成員,享受公共服務,必然要承擔對應的成本。無論是城鄉建設,還是教育,都屬於公共服務。外企享受公共服務,繳納相應的稅費也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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