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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對平等選權的誤區

http://www.CRNTT.com   2011-02-17 11:08:04  


各吹各的調。香港民主不可走極端。
  中評社香港2月17日訊/法律專家宋小莊今天在《文匯報》發表文章“香港對平等選權的誤區”。作者提出,如果按照香港香港反對派極力主張的“一人一票”的原則,美國的民主也難以達到要求。文章內容如下:

  推進民主要講平等,不講平等的民主是沒有意義的。但講求平等並非絕對的平等,政治學上認為理性、道義、平等、法治都是民主的前提條件。例如中國人口有十幾億,但有些小國人口才十幾萬,億和萬相差一萬倍,但中國在聯合國大會的表決上就不能要求有多於其他國家數倍、數十倍、數百倍、數千倍以至萬倍的比重。美國總統選舉,採用538名選舉人團和全民選舉兩種方法,兩者的結果經常是一致的。但如不一致,則以選舉人團的數據為準。這都不符合香港反對派極力主張的“一人一票”的原則,但如按所謂“一人一票”原則則要求聯合國和美國完全照辦,肯定是國際笑話。

  對平等選舉權的理解,香港也有不少誤區,例如功能選舉不能實現平等選權的誤區。其基本理由是選舉權不平等,分區直選選民有三百多萬,功能選民只有二十多萬。但功能界別的個人選民可以在分區直選中投票,而分區直選的選民,如不符合功能選民資格,就不能在選舉中投票,發生了“一人一票”和“一人兩票”的矛盾現象。2012年區議會(第二)界別讓原來沒有兩票的選民都可以有兩票,說明功能選舉並不是不可能實現平等選權的。但該界別存在的問題是提名門檻過低,代表性不足。如能改以區議會作為機構提名,可以提高其代表性,當選者之間得票的差距也會大大縮小。但不管怎麼說,功能選舉並不是不能實現平等選權的。

  要求選舉委員會各界別的選票價值和選民基礎相等也是一個誤區。在選舉委員會從800人增至1200人後,有人提出該要求,認為增至51個席位的政協選委,由116名政協委員選出,票值達44%,而其他界別特別是專業界,其選民基礎逾萬,也只選30個席位,很不公平。持此意見者忘記了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和立法會議員自動當選選委,票值達100%的情況。之所以如此,是選委的產生要體現廣泛代表性和均衡參與的原則,四大界別的選票票值和選民基礎可以不同的緣故。到了2017年行政長官實現普選時,選舉委員會將成為提名委員會。作為提名機構,其產生與選票票值和選民基礎是否相等無關。

  要求功能界別選票價值和選民基礎相等仍是一個誤區。功能界別之所以出現,源於有關界別在香港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比重。在憲法學上,這是一種職業、行業或專業代表制,它與分區直選的選區以人口劃分不同,它的不同界別是以經濟成分來劃分的。由於經濟成分及其在職成員之多寡是自然形成的,又隨環境的變遷而改變,因而職業代表制不要求選票價值和選民基礎相等、均等或平等。以反對派佔優勢的教育界和法律界而言,其選民分別是90,693人和6,111人(2008年的數據),各產生一名議員,當然是不平等的。但如將兩個界別合併在一起產生兩名議員,雖然增加了其平等性,但亦增加了其不合理性,也不符合均衡參與的原則。要把分區直選的選區劃分標準套到功能界別的劃分身上,可能是張冠李戴。就如讓男人穿旗袍、著高跟鞋、戴珠寶並不稱身,也不好看,是否就體現了男女平等呢?這與要女人披西裝、持公文包、打領帶的道理,大同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