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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問“饅頭稅”

http://www.CRNTT.com   2011-02-22 10:18:11  


新聞中的“一元饅頭二毛稅”引人深思
  中評社北京2月22日訊/當你吃饅頭的時候,可曾想過,在這小小的饅頭身上,也有一道稅?如果不是山東政協委員潘耀民的一份提案,很多人可能都沒聽說過“饅頭稅”一說,而且這“饅頭稅”的稅率竟然高達17%。這條新聞的指向性已然十分明確——“饅頭不是海參,不吃海參可以,但不吃饅頭很難”、“不能讓饅頭已經到老百姓嘴邊了,卻還要再加一道稅”。但在“降稅”的共識之外,還有些頗令人疑惑的問題:真的有“饅頭稅”嗎?為何吃饅頭也要交稅?

  □ 究竟有沒有“饅頭稅”?

  ——所謂“饅頭稅”,其實就是增值稅

  這個報道最大的不靠譜之處,就在於稅法條文中,根本沒有一個稅種為“饅頭稅”。目前已有網民對該報道缺乏稅務知識表示不滿:來自江西省九江市的cccc就說:“饅頭稅”的說法是錯誤的,照“饅頭稅”的理論,生產饅頭的企業交的是饅頭稅,那生產水泥的企業就應叫“水泥稅”,生產豆腐的企業就應叫“豆腐稅”,根本不應該這麼提。還有網友表示,希望稅務部門就此出來澄清。

  實際上,報道中所說的那17%的稅,是指對饅頭生產企業徵收的增值稅,而並非是專門開征的“饅頭稅”。

  山東省國稅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亦表示,肯定沒有聽說過有“饅頭稅”,並解釋,在我國,所有稅種的開征權、停征權都在國家層面,地方無權制定。

  □ 買饅頭要交多少稅?

  ——從生產饅頭到吃進肚里,交稅並不止17%

  實際上,17%的稅絕對不是消費者買饅頭所承擔的全部稅負。必須明確指出,17%的稅負只發生在生產環節,這道稅只是政府針對饅頭生產所徵收的第一項稅收,也即饅頭的增值稅。

  饅頭從潘委員的工廠進入超市、賣場或食品零售攤點等,政府還得向零售店家徵收饅頭的流通稅,也即通常所說的營業稅。簡言之,最好情形下,饅頭從生產到零售,政府至少要徵繳兩道稅,分別是17%的增值稅和10%以內的營業稅。由此所見,城鄉集市所零售的饅頭,表面上由生產廠家和零售商戶分別繳納兩類饅頭稅,最終卻都須由消費者來買單,總量肯定突破17%之底線。

  然而,這依然不是附加於饅頭的消費者負擔總額。在零售環節商戶們還須向各色“大蓋帽”們繳納形形色色的行政管理規費,譬如市場管理費、治安維護費、衛生管理費、擁軍優屬費、慈善募捐等等不一而足。所以,一個饅頭,從工廠到餐桌,消費者所承擔的稅費總和究竟有多高,甭說消費者弄不清,連各地政府都呈稀里糊塗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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