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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改革之城逼退“八萬高危人員”

http://www.CRNTT.com   2011-04-12 12:21:16  


   
  以“群眾舉報有現實危險者”為由,將某些人列入“高危”,加入“消毒絕緣”行列,則更是不足取的。古代有見識的帝王,都知道“風聞奏事”不可恃,一來捕風捉影,準確率不高,二來舉報者可能挾私報復,決策者可能偏聽偏信或上下其手,以此次行動為例,8萬多人在100天內被驅逐,等於每天清理800多,每小時清理至少40人,每3分鐘至少清理2人,如此“高效”,那些被“群眾舉報者”是否有機會為自己辯護,那些舉報的“群眾”,以及他們的舉報內容、動機政黨與否是否會被認真查核,著實是令人要大大打上個問號的。更何況,這種運動性的“消毒絕緣”,治安效果也未必如願。

  深圳安全了,其它周邊城市就更加危險了

  深圳警方為了圖省事,不去考慮如何提升自身的管理和服務水平,而是將他們認為的“高危人群”一逐了之。這實際上是將“高危人群”的管理難題推給了別人。試想,這些人不在深圳,也不可能去火星,總還得在其他地方繼續生活,那這樣豈不是成了其他周邊城市或地區警方的“麻煩”了?
 
和諧城市,不是趕走“麻煩”,而是解決“麻煩”

  政府的職能是幫助救助高危人員,而不是放棄他們;你從這里把他趕出去,趕到別的地方,是對別的地區的不負責。

  深圳之做法,其實早已廣為流行

  譬如,2003年“非典”時,中國不少省市就出現了類似的做法。即將一些傳說中的“高危人員”驅逐出自己的地盤,而中國任何地方幾乎都將這些 “高危人員”拒之門外,而不能進入其“領地”,使之成為無依無靠的“流浪人”。那等慘烈,令人毛骨悚然而透心涼。

  政府要做的是管理服務,不是踢皮球

  治安高危人員是改革開放的產物,每個地方都這麼做,這部分人就沒了活路。誰造就了他們尷尬社會處境,誰為他們生計負責。一些城市村莊築起了鐵籬笆,甚至一些地方圍起了高牆(城牆),進出要刷卡或驗證。現代社會卻走進了封閉式居住環境。開放發展時代採取封閉來替代管理責任這不是公共管理者負責任的作為。 

  政府的職責在於維持公共秩序和提供公共服務,對於那些所謂的“治安高危群體”,深圳政府不能簡單地趕走就算了。對於“特殊人群”,政府需要做的是管理和服務,而不是踢皮球。 (搜弧評論2011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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