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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專家:兩岸深化文化交流合重構記憶

http://www.CRNTT.com   2011-05-06 00:40:34  


 
  (三)文化創意產業在世界範圍內受到重視,各具優勢的兩岸文化產業在深化交流合作中將大有作為

  新世紀以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迅速,其創造出的經濟價值之大,成為世界各國和地區難以忽視的新興行業。所謂文化創意產業,台灣“行政院”曾定義為:“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的形成與運用,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的行業。”並將文化創意產業範疇歸為13項,即視覺藝術產業、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文化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數位休閒娛樂產業等7。2004年,大陸有關部門將文化產業定義為:“為社會公眾提供文化、娛樂產品和服務的活動,以及與這些活動有關聯的活動的集合”。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對“文化產業”的定義是,按照工業標準生產、再生產、儲存以及分配文化產品和服務的一系列活動7。因此,從大陸和聯合國的定義來看,文化創意產業包含的範圍較廣,它應是文化與經濟結合創意的產業,而不僅僅是台灣方面所列的13個產業。

  在快速發展的形勢下,文化創意產業成為兩岸文化政策的焦點。近年來兩岸對文化創意產業都相當重視,通過相關政策法規將文化創意產業提升到事關戰略地位與競爭實力的高度。2009年國務院公佈《文化產業振興規劃》,將文化產業作為國家戰略產業之一。2010年1月,台灣也通過了《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將多元的文化資產作為台灣的競爭力之一。由於兩岸官方均積極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兩岸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較快,並且各具特色。比如,台灣文化創意產業既有深厚的中華文化基礎,又受西方文化影響而呈現多元化的特色,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起步比大陸早,有一批素質較好的文化創意人才等。大陸文化創意產業雖比台灣起步晚,但大陸有巨大的市場作後盾,為文化創意產業人才提供施展才華的舞台。近幾年來,大陸各地的文化產業博覽會方興未艾,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都在搞文化產業博覽會,文化創意園區也在各地紛紛建立,這對於擴大和提升大陸文化創意產業有積極的助推作用,其發展後勁很足。

  由於兩岸文化同源,大陸的市場又較大,吸引了台灣文化創意產業人士積極參與兩岸文化交流合作。2010年5月,兩岸6所大學合組“兩岸創意產業研究聯盟”,並舉行一場題為“全球華人文化創意高峰論壇”,這對於推動兩岸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兩岸推動文化創意產業交流合作的目的是相互學習、各取所長,相互提攜、力爭做強。因此,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的交流合作展現能力的舞台除了大陸市場外,還應放眼世界市場,有中華文化豐厚的底蘊,兩岸文化創意產業界攜手進軍國際市場必定是大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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