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資源稅改革決心要大方案要優

http://www.CRNTT.com   2011-10-06 09:56:10  


醞釀多年的資源價格改革到了需要突破的時刻
  中評社北京10月6日訊/日前,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作出修改,這有點出乎人們意料。因為在通脹形勢嚴峻的今天,資源稅改革勢必推高油、氣、煤等產品的價格,從而影響物價總水平。證券時報發表記者岩雪述評文章表示,在當前難言樂觀的通脹面前,國家決策層推出如此舉措,說明已醞釀多年的資源價格改革到了需要突破的時刻。

  文章介紹,資源稅改革方案早在2006年底完成擬定,並於2007年初提交國務院,原計劃於當年啟動改革。但當時迫於通脹壓力未能推行,改革實施日期延遲。接著不期而至的金融危機又使得資源稅改革再次擱淺。事實上,資源稅改革一直面臨著如何選擇合適時間窗口的問題。通脹一直是資源稅價格改革的攔路虎。在當前難言樂觀的通脹面前,國家決策層推出如此舉措,應該說,一方面體現了政府希望通過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進行經濟結構調整的決心,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資源稅價格改革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文章分析,當前資源稅率過低的現狀,導致許多能源企業在獲取巨額暴利的同時,出現了開採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嚴重等問題。以石油為例,一個企業每年開採100噸石油,如果從量計征的話,每噸石油徵收30元的資源稅,那麼該企業上繳的資源稅應為3000元。而如果從價計征的話,按照布倫特原油均價80美元/桶(1噸原油約等於7~7.5桶)計算,從價計征(按5%)的稅負預計為2800~3000美元。

  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的財報也可以看出,2010年,三大油企上繳的特別收益金已經超過850億元,但依然憑借高油價獲得了2600多億元的利潤,其主要利潤來源則是上游的勘探開採領域。以中石油為例,2010年中石油在上游勘探領域共實現利潤1537.03億元,但上繳資源稅僅有約98億元,石油特別收益金522億元,利潤豐厚。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