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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季冰:“啞巴吃黃連”的中國稀土政策

http://www.CRNTT.com   2012-04-08 06:05:53  


 
  而且退一步說,指望它們去保護環境、實現技術進步也根本是幻想。這是因為,說到底它們本身並不是真正的生產者,就像其他行政壟斷央企—最典型的是那些“中鐵”、“中建”之類“中字頭”基建施工企業—一樣,真正“幹活”的人是它們的轉包企業,也就是說,還是那些散、亂、小的民營企業,國有壟斷企業不過是一些由政府的限制性政策(包括准入證、許可證等等許多民營企業不可能逾越的堅固壁壘)供養著的“食利者”而已!

  因此,《華爾街日報》在一篇題為“稀土貿易爭端不必大驚小怪”的分析文章中一針見血地指出:“不管在貿易問題上敲打中國在美國國內政壇有多麼討巧,現實情況是,北京控制稀土行業的努力幾乎沒有取得什麼成效。”

  另一方面,無論是美國、歐盟還是日本—尤其是對中國稀土極其依賴的日本—都並不真的希望同中國展開一場大規模貿易戰。說到底,它們也都沒有作好這個準備。因此,一周來,我們看到,從日本政府到美國國防部(稀土是國防工業不可或缺的原料)都頻頻放出話來,表示願意與中國繼續磋商,希望爭端能夠友好解決。就連WTO總幹事帕斯卡爾.拉米3月16日在談到這場官司時,也力圖為雙方打圓場,他竭力淡化稀土爭端的嚴重性,表示不大可能升級到貿易戰。

  可見,我們還有足夠的時間對稀土產業政策進行大規模的調整和完善。

  我認為,真正能夠維護國家利益的正確的稀土政策的著力點,應當是通過法律和政策的引導,提高稀土在中國的生產成本,這樣,市場之力就會自發地減少其供應和出口。而所謂提高成本,就是要對稀土生產制定門檻和要求更高的環保要求和地方環境污染補償(如排污費用等),同時大力提高企業職工的安全和待遇標準。

  實際上,長期以來中國的稀土之所以賣得那麼便宜,就是因為生產它產生的外部成本(如環境污染)由全社會共同承擔了,只要國家把這部分外部成本適當地折算成經濟成本由企業獨自承擔,何愁稀土不賣回金子價?而現在我們不從這個根子上去著手,反而試圖把這部分的外部成本集中起來,轉化為少數壟斷國企坐享的利潤,豈不是緣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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