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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制度改革要突破五個難題

http://www.CRNTT.com   2012-11-29 09:03:37  


分配制度改革既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也不是單一的改革問題,而是一個綜合治理的系統工程。
  中評社北京11月29日訊/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問題,引起了諸多專家和民眾的關注和擁護。 為了解決收入分配問題,10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第4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有關收入分配方案的方向和一般原則是比較清楚的。比如,有人建議以保障民生為主,重視公平,實施“提低、控高、擴中”的原則,解決收入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的問題。

  投資與理財雜誌發表黑龍江工商職業技術學院院長、黑龍江省人大財經委員會委員陳永昌文章表示,中國的分配制度真到了不改不行非改不可的地步。再延遲不改將會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之大局。

  目前中國基尼系數已經接近50%,分配不公已嚴重危及政局穩定、社會和諧與經濟發展。收入差距過大,會直接導致經濟衰退,使經濟發展不可持續。因為市場經濟是賣方市場,購買力決定生產量,而購買力又是由收入分配的均勻度決定,收入分配越均勻,購買力越大,反之購買力越小。因為每個人能夠消費的種類和數量是有限的,一個人的收入如果超過了他的生理消費極限,這個人就不再消費,多出來的收入就形成閑置購買力。閑置購買力越多,社會總購買力減少越多;而另一方面,個人的收入如果低於其生理消費極限,這個人就只能減少消費。消費減少越多,社會總購買力就減少越多。由此可見,收入差距與社會總購買力呈反比,收入差距越大社會總購買力越小,收入差距越小社會總購買力越大。

  文章指出,分配制度改革要突破五個難題:

  1.初次分配需有效解決的兩個問題

  一是企業收入增長較快,工資收入增長較慢。在可支配收入中,企業收入所占的比重由20世紀90年代中期的15%左右提高到現在20%以上。造成企業收入增長過快的原因也主要有兩個:

  第一、在勞資雙方關係中,勞動者一般處於弱勢地位,加之中國勞動資源比較豐富,工資一般較低。而且政府亦重發展並向資本傾斜,為了招商引資,會提供許多優惠。這種情況在經濟發展初期難以避免,但在發展起來後,即應著手調整,而我們卻抓晚了。近幾年,隨著民工荒和招工難的出現,情況有所改善,工資有了提高,但進一步的問題是如何建立工資協商談判機制以及工資隨經濟發展有序提升的制度。

  第二、壟斷部門利用壟斷地位獲得壟斷利潤,實行高福利高獎金。加大了壟斷行業與一般行業之間的分配差距。壟斷國企不僅把產品價格定在均稀價格之上,獲取超額利潤,而且借助政府賦予的行政壟斷權力,把成本壓低到正常成本之下,攫取壟斷租金。這種利益侵占或利益輸送是現行收入差距和分配不公的主要問題。收入分配改革方案如果不觸及這一問題,不從根本體制上加以解決,不打破行政壟斷,不解決資源要素價格的市場形成機制,收入分配改革難以突破既得利益集團的瓶頸制約。

  二是企業高管的收入與普通職工的收入差距過大。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2011年《中國薪酬發展報告》的數據,企業高管實行高年薪制與農民工工資收入差距最大達4553倍,且近五年來高管薪酬增長明顯普通職工的工資增長。

  應當指出,在競爭性的市場中,在民營企業中,高管薪酬與普通職工工資並沒有這麼大的差距。因為這裡不僅有市場競爭的約束,而且有產權制度的約束,投資者不可能給經理人這麼高的薪酬。但是國企高管薪酬卻高歌猛進,能與職工工資相差百倍甚至千倍。原因很簡單,國有企業中市場競爭的約束微弱,產權制度約束亦不存在,作為內部人,企業高管控制決策,自定薪酬,無人監督制衡。再加上股票期權等激勵制度的缺陷,其收入不斷大幅提高是很自然的。

  如果我們仍然把國有企業當作共和國的長子和共產黨執政的經濟基礎,不對國有經濟進行認真徹底的改革,僅僅靠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是不可能解決這些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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