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能否藉不在籍投票協商促成兩岸政治對話?

http://www.CRNTT.com   2012-12-26 08:51:47  


淡江大學未來所教授陳建甫。(中評社 鄒麗泳攝)
  中評社北京12月26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富權的評論文章“能否藉不在籍投票協商促成兩岸政治對話?”內容如下: 

  淡江大學未來學研究所助理教授陳建甫昨日在接受香港中評社專訪時表示,現在很多國家都設有海外投票,台灣應可思考海外投票及事先投票的可行性,針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又有繳稅的台商或台幹在海外事先投票。同時也針對在投票日當天無法或投票時間很緊迫的選務人員、軍警讓他們事先投票。 

  他認為,如果政府覺得海外投票可行,就要開始著手準備立法,舉辦公聽會多聽聽不同聲音、杜絕弊端,法制化之後,海外台商、台幹及台僑就不必千辛萬苦跑回來投票。他還表示,海外事先投票可由兩岸互設辦事處先試辦。他分析說,在野黨不必那麼害怕海外投票、事先投票,軍隊與警察也不少人支持在野黨,建構一套長治久安的制度更重要,讓每一個人都可以選舉,而且是公平、自由選舉法律制度。 

  陳建甫有關“海外事先投票可由兩岸互設辦事處先試辦」的這一建議,確是可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一些台灣政界人士所擔心的倘實行“通訊投票”,可能會讓中共郵政部門在選票上“做手腳」的問題。實際上,現在一些國家的政治公職選舉,為了讓在海外工作、學習、旅遊的國民得以履行和享受投票的公民權利,是允許他們以“不在籍投票”的辦法,參與投票的。但畢竟其中的“通訊投票」方式頗為不便,除了是擔心其中一方參選人利用執政特權,在由海外郵寄回來的選票上“做手腳」之外,還有事先郵寄選票與正式投票日並不同步的問題。因此,許多國家和地區是以在其駐外使領館設置投票箱,讓其在當地的僑民進行投票的辦法,來實施“不在籍投票」的。而陳建甫的建議,顯然就是要利用台灣未來在大陸各地設立的綜合辦事處,來執行這一職能,從而實現已經醞釀多年的“不在籍投票」,讓在大陸以及海外的選民也能充分享受公民權利,從而進一步提升台灣的民主發展品質。

  不過,以讓在大陸的台灣居民在未來設置的辦事處投票,倘是進行地方性的公職選舉或“立委”選舉,“國家政權」的敏感度並不是很高,或許北京尚可接受;但倘是進行“總統”選舉,就將觸及到“一邊一國”的意涵,畢竟台灣在大陸設置的辦事處,屆時是必須打出“中華民國第╳任總統選舉投票站”的標識,並必須派發帶有“國家政權」意涵的選票的,否則就不符《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相關規定。但這又明顯抵觸大陸方面的政治立場。因此,技術問題如何解決,還須要從詳計議。而從習近平就任總書記之後的新作風看,或許將會靈活處理此類問題,只要雙方能坐下來協商,在“討價還價」,各有妥協讓步之下,會有適當的解決辦法。但這樣的協商已是帶有政治性議題的性質,是屬於政治對話的範疇。不知堅持“先經後政”甚至是“不政」的馬政府,是否願意為了國民黨的勝選考量,而就此突破自己所設下的藩籬?倘答案是肯定的話,或許這個“不在籍投票」的協商,就會成為進行兩岸政治對話以至政治談判的突破口。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