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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 “突破外交”在韓國碰壁

http://www.CRNTT.com   2013-01-10 10:13:21  


 
中日韓關係的縮影

  事緣在安倍特使抵達首爾前夕,韓國法庭不僅無罪釋放了一名“縱火犯”中國人劉強,還拒絕日本政府的要求,將他“引渡”去日本審訊,這無疑給緊綳的中、日、韓關係又投下一塊巨石。雖然劉強被釋放屬於個案,它卻明白顯示中日對立與中韓合作背後有著必然的因素。

  根據韓國傳媒的報道,劉強案發生於去年1月。起因是劉強向首爾的日本駐韓大使館投擲燃燒瓶被捕,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根據調查過程中劉強的供述,他曾在2011年12月在日本,向東京的靖國神社投擲過火焰瓶。為此,日本政府在去年5月以劉強曾在日本犯罪為名,要求將他引渡。中國政府則要求將其公民遣送回中國。

  去年11月6日,劉強在韓國服刑期滿,卻因為韓日間簽署有“引渡條約”,一時未決定將他遣送到哪國而繼續被韓國拘留。

  2013年1月3日,首爾高等法庭就此案作出明快的裁決:不將劉強引渡至日本,因為劉強是基於“慰安婦”等問題向日本表示抗議,屬於“政治犯”。裁決還稱:“將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韓民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價值。”

  法庭進一步解析:罪行的對象是靖國神社,其在法律上雖是宗教團體財產,但也是祭祀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戰犯們的象徵性場所。劉強為了政治上的大義,犯下了罪行,兩者具有關聯性。此外,劉強並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的財產損失也不重大,考慮到這些情況,不能斷定劉強犯下了嚴重、殘忍的罪行。法庭因此依據韓日《犯罪引渡條約》第3條,“不允許對罪犯進行引渡”。

  韓國《朝鮮日報》1月5日發表題目為《日本應了解“韓拒絕引渡劉強”的真意》的社論,認為“這一決定是韓國司法部門的獨立判斷,就像韓國尊重日本司法部門的判斷一樣,日本也應該接受韓國司法部門的判斷。當然,中國和日本都要求引渡,劉強的問題可謂是牽涉韓中日三國歷史問題的微妙事件。”

  劉強在審訊過程中透露其家族史:劉強在中國上海出生,小時候跟外婆李南英(朝鮮族,1985年去世)一起度過。祖父劉別生(中國人,新四軍一團長)在抗日戰爭中犧牲。出生於平壤的外婆(李南英)在日本統治時期被強征為日軍性奴隸,抓到中國。外曾祖父李勝植(韓國人)曾是漢城一中學教師,因偷教學生韓國語而在嚴刑拷打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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