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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永年:中國的體制改革已走到了哪一步?

http://www.CRNTT.com   2013-02-12 09:58:44  


 
  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向企業分權的改革主要發生在1992年鄧小平“南方講話”、中共十四大正式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概念之後。向企業分權的高潮發生在朱熔基任總理期間。中國的國有企業到了九十年代初出現很多問題,如數量龐大、效率低下、虧損嚴重等等。

  到1990年代中期,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概念的指導下,中國政府形成了“抓大放小”的改革戰略。在這個戰略引導下,政府在組建大型國有企業集團的同時,對中小企業實行中國式的“私有化”,即“民營化”。“放小”真正促成了政府向企業的分權。經過“放小”,地方政府只保留了少數一些地方國有企業。不過,“民營化”程度在不同地方是不同的。

  一些地方,“民營化”非常徹底,而另一些地方“民營化”進展並不大,迄今仍保留很多地方國有企業。同時,“抓大”戰略也促成了中央國有企業的“法人化”和公司化,開啟了政治、經濟和社會功能不分的傳統國有企業向真正的企業轉型的過程。政府向企業分權的成功成為有效的行政體制改革的前提。很簡單,只有當政府真正從經濟領域撤出來,企業才能成為經濟活動的主體,而政府的規模也才能真正減小。1998年,朱熔基主導的行政體制改革把中央部委減少到29個。政府退出直接的經濟活動為下一步行政改革,也就是為建設規制型政府奠定了制度基礎。

大規模行政體制改革始於十六大之後
  
  2002年中共十六大之後,中國開始了新一波大規模的行政體制改革。2003年溫家寶總理主導的新一輪機構改革的目標主要有二。第一,通過建立“大部制”來促成政府向規制型政府轉型。第二,配合“和諧社會”和“科學發展觀”等新的政策概念促成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型。

  在發達國家,無論是西方還是東方,“大部制”主要是為了建設一個規制型政府,著眼於政府的治理結構,對經濟活動和社會活動進行規制,也就是“法治”。在中國,儘管“大部制”改革已經推出好多年了,但從這些年的發展來看,從中央到地方,很多人對“大部制”的理解還沒有達成共識。

  人們意識到,“大部制”改革在於繼續促成行政結構的合理化和理性化,政府通過把功能相關的行政機構整合在一起,減少官僚機構之間的互相重複和扯皮,在縮減行政機構的同時,提高行政效率。但這種理解有失偏頗。儘管通過機構整合的機構理性化的確是“大部制”改革的一環,但並非是主要內容。“大部制”的主題就是要建立規制政府和健全政府治理結構。在這後一領域,各方面的努力還遠遠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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