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 
民眾強烈不滿 兩岸需聯手護漁

http://www.CRNTT.com   2013-05-15 08:09:13  


遭菲律賓海警掃射的台灣漁船船身有眾多彈孔   
  中評社北京5月15日訊/(評論員 文睿)5月9日上午10點左右,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在屏東縣鵝鑾鼻東南方約180海浬處,遭菲律賓方面艦船的射擊,造成65歲台灣籍船員洪石成死亡。菲律賓艦船在射殺洪石成之後,仍繼續追趕、掃射台灣漁船,還在漁船上留下32個彈孔,台灣漁船逃命一個多小時後才脫險,但船上設備已遭嚴重損毀。而事件發生後,菲律賓方面雖然承認是其所為,但堅決拒絕道歉,甚至稱台灣漁船違法在先,菲方只是在執行“公務”。菲律賓艦船的行徑嚴重違反國際法,而且菲官方拒不道歉也不賠償的野蠻態度更激起海峽兩岸中國人強烈憤慨和抗議。 

  對此,大陸外交部和國台辦均表示強烈譴責,要求其盡快徹查此次事件。台灣外事部門連發兩次聲明稿,召見菲律賓駐台部門負責人,並提出了“道歉、緝凶、賠償”三要求。10日晚,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還親自主持召開“國安會議”,向菲律賓提出正式道歉、賠償損失、盡速徹查事實嚴懲凶手和盡速啟動台菲漁業協議談判等“四項嚴正要求”,台灣當局也於11日深夜對菲律賓發出72小時的限時通牒,要求菲政府為漁船射擊事件道歉、賠償、懲凶和談判漁業協議,否則將採取包括凍結菲勞在內多項抗議措施。為了展現護漁決心,12日台灣當局派出由海巡艦與海軍軍艦組成的護漁艦隊,前往台灣本島南方海域進行常態性護漁。兩岸廣大民眾更是對菲律賓的非法行為反應強烈,大陸民眾也希望政府對菲律賓施加強大壓力,台灣甚至傳出要出動軍隊教訓菲律賓的聲音。 

  此次菲律賓艦船射擊台灣漁船,並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是公然違反國際法的野蠻行徑。自1994年《國際海洋法公約》生效後,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為了爭奪海洋主權以及專屬經濟區利益不斷產生各種糾紛。而領海主權問題較漁業等經濟問題更為重要和敏感,有關各國在主權問題上很難達成一致。而包括漁業權利在內的經濟問題,也因主權糾紛的原因成為有關各方衝突的主要因素。為了擱置主權爭端,同時又不影響到各方的經濟利益,相關各方一般採取共同協商劃定執法線的方式進行處理,或者相互之間達成某種默契,從而在實際操作中盡量避免相互之間產生糾紛甚至衝突。而如果相關方出現了漁民的作業範圍超出劃定區域的情形,不論是所謂的執法線還是默契線,有關方一般應通過檢查、警告、驅離等方式予以制止。除非漁船從事危險活動(如海盜行為等),否則絕對不能使用武力。這是國際法的基本準則,也是目前各個國家和地區實際操作的規範。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