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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 中國特色城鎮化道路的新要求

http://www.CRNTT.com   2013-11-16 10:59:54  


  中評社北京11月15日訊/從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的一些重要文獻和中央領導同志的一系列講話來看,新型城鎮化的內涵和要求至少包括五個方面。

  紅旗文稿發表中央文獻研究室何樹平、戚義明文章分析,第一,新型城鎮化是“質量明顯提高”的城鎮化。這是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之一。城鎮化不是簡單的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積擴張,更重要的是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一系列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

  第二,新型城鎮化是“四化”同步的城鎮化。在科技創新日新月異、中國工業化現代化加速發展的今天,提出促進“四化”同步,既符合現代化建設規律,也順應時代要求。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不能單兵突進,而要協同作戰,把信息化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努力促進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任何一方面都不可偏廢。

  第三,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以人為本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核心立場,也是推進城鎮化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城鎮化的目的在於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要讓廣大人民共同分享城鎮化的成果,要讓有意願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融入城市,有就業支撐,有政策保障。

  第四,新型城鎮化是體現生態文明理念的城鎮化。黨的十八大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總體布局,強調要加快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推動各地區嚴格按照主體功能區定位發展,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這對推進城鎮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僅在城鎮化的空間分布上要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符合國土開發的總體功能定位,而且在城鎮化建設的各項工作中都要體現節能節地、生態環保的要求,走可持續發展之路,不斷提高生態文明水平。

  第五,新型城鎮化是“以城市群作為主體形態”的城鎮化。城市群是隨著城市的發展而出現的,城市群理論也是隨著城市的發展而逐漸興起的。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中國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中國對於城市群內涵的研究不斷深入。城市群的概念,在制定“十一五”規劃期間開始進入中央決策視野,黨的十七大第一次將“城市群”寫進黨代會報告。2011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十二五”規劃綱要》進一步規劃了“三縱兩橫”的城市化戰略格局,並據此提出推動相關城市群的發展;要求科學規劃城市群內各城市功能定位和產業布局,推進大中小城市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網絡化發展。黨的十八大報告再次強調:“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增強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吸納就業、人口集聚功能。”將出台的城鎮化發展規劃,也將會在城市群的規模和空間布局方面,作出新的規劃。

  從世界城鎮化發展的規律來看,當城鎮化率處於30%到70%之間時,是城鎮化中期階段,發展速度相對較快。中國的城鎮化正處於這樣一個關鍵階段,需要積極推進,但又不能急於求成。要按照新型城鎮化的要求,做好頂層設計,制定好新型城鎮化中長期發展規劃。要在戶籍、土地、公共服務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把城鎮化最大潛力和改革最大紅利結合起來,形成叠加效應,中國經濟就有長久持續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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