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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之間的制度鴻溝不應再加固

http://www.CRNTT.com   2014-01-16 09:42:59  


  中評社北京1月16日訊/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薑大明1月10日在2014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要以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基礎,堅持一戶一宅原則,決不允許城里人到農村買地建房的所謂“逆城鎮化”行為的發生。

  長江商報發表財經評論人周俊生文章表示,最近幾年來,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推動農村宅基地交易的活躍,以此來體現農民在土地上的財產權利,已經成為大勢所趨,一些地方已經開始了交易試點。農村出現的這種變化,其動力在於通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農民的基本生活形態已經發生很大變化,一方面,一些外出打工經商的農民在致富以後,已經把家庭安置在城市,特別是那些在城市購置了商品的農民,在全家離開農村後,農村宅基地的轉讓也就提上了桌面;另一方面,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農村宅基地的規模化交易也已提上議事日程。

  在這同時,城市居民對於到農村購房也產生了需求。這同樣是基於兩個方面的動力。一方面是城市里一部分富裕起來的居民厭倦了城市里擁擠、嘈雜的生活,渴望在農村購置房產以實現所謂“詩意地栖居”的人生目標;另一方面是由於城市房價過高,一些城市里的低收入者也產生了離開城市到農村安家的期望,以至出現了小產權房泛濫的問題,同時城市里的一部分勞動者也在通過農業產業化的途徑開始融入農村生活。

  文章認為,出現在中國農村的這種社會形態的變化,從總的來說是值得肯定的。幾十年來,中國的城市與農村處於二元化的分割狀態,形成了由制度形成的鴻溝,改革的推進正在使這種鴻溝縮小,最終的歸結便是有可能實現城鄉平等,實現社會結構的一元化,農民在社會地位上不再是低城市居民一等的群體。但是,要實現這種目標,讓城鄉居民實現平等,首先在於要從制度上賦予農民對土地的財產權。而這種財產權的體現便是可以實現自由交易。

  而讓農民實現他們在土地上的權利,最根本的就是這種財產權能夠實現自由交易。如果由政府來限定城里人不能參與農民宅基地交易,那麼,這種交易就是不充分的,不可能讓交易標的的價值準確、清晰地反映出來。目前,一些地方已經開展的農村宅基地交易事實上處於僵滯狀態,交易無法活躍,關鍵就在於將交易者的範圍限定在本村農民之間,而由於這樣的限制不可能體現出宅基地真正的價值,因此,農民也就不會產生將宅基地送到交易市場上的興趣。

  誠如薑大明部長所說,改革和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是一塊硬骨頭。但是,農村宅基地交易之所以會成為一塊硬骨頭,一個很大的原因就在於制度作梗。從表面上看,禁止城里人參與農村宅基地交易,是為了保護農民的利益,但這種由政府主導的保護,其骨子里還是為了保護政府自己的利益。在政府看來,如果出現大規模的城里人到農村置業,就會動搖城市商品房的價格,進而動搖政府的在城市土地上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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