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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沛然:兩德模式對兩岸關係不可盲目套用

http://www.CRNTT.com   2014-04-07 00:12:20  


 
  第一,對於雙方關係,彼此應互不為外國。就目前而言,兩岸各自的法律和法規都做了類似的規定;以台灣當局為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憲法增修條文”即確定了“一國兩區”的關係,並用《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兩岸人員往來。(29)

  第二,正如“兩個德國”共同代表著德意志民族一樣,兩岸雙方一起構成了中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體,大陸在國際社會上應為台灣當局留有適當的空間。對此,兩岸一方面基本停止了外交戰,使台灣當局以“中華民國”的名義與二十多個國家進行著官方往來;另一方面,台灣當局也以“中華台北”或“單獨關稅區”的名稱參與了經濟、文化、貿易、體育、衛生等領域的國際組織。

  第三,在“主權”分歧沒有獲得解決的情況下,求同存異,可以依照“兩德模式”,兩岸進行經濟、文化、貿易交流和人員往來,加深彼此的瞭解和認識,甚至形成一種經濟、文化的共同體和聯盟。尤為重要的是,兩岸應嘗試就軍事和安全問題舉辦磋商,進而簽署“和平協議”。

  第四,加強雙方當局的聯繫,甚至實現領導人的互訪。“兩個德國”不僅實現了互設聯絡機構,領導人還進行過歷史性的會面。對於兩岸而言,由於歷史和現實的因素導致的對抗性極為強大,因此這並不容易。然而,在實踐中,隨著“海協會”與“海基會”的建立,兩岸官方通過了民間組織這一“白手套”的方式不僅解決了兩岸交往中出現的種種問題,還簽署了一系列協議,有力地推動了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此外,海峽“兩會”不久將實現互設代表處和辦事處,這也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當然,兩岸領袖人物以何種名義、何種方式會見,確實不妨參酌“兩德模式”。

  第五,在制度上予以變通,為兩岸統一營建政治基礎。事實上,如同聯邦德國當時為民族統一設置“加入條款”,鄧小平等大陸領導人早已提出了“一國兩制”的戰略構想,雖然它還不夠成熟或者得到的認可度不高,但類似的制度安排確實值得兩岸當局予以思考、研究。

  誠然如是,但兩岸關係更有其特殊性;“德國問題”是“二戰”和“冷戰”的結果,而“台灣問題”產生之主要原因是國共內戰,美國干預乃是促進和固化因素,且無論世界局勢如何變幻,絕大多數國家均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更沒有一項國際法依據可以確鑿無疑地證明,台灣“獨立”於中國之外。因此,“兩德模式”對於海峽兩岸而言,如奉行“拿來主義”的策略,則很難樂觀。

  (一)“兩個中國”必將導致“台獨”惡果。

  就“兩德模式”確立之雙方法律地位而言,筆者以為,若將該“模式”完全適用於兩岸,根本無法取得“以‘一個中國’為指向的‘階段性兩個中國’”策略之效果;相反將退化為“一中一台”。

  1、“中華民國”將徹底淪為“台灣共和國”。台灣與祖國大陸分離已逾一甲子,更兼有李登輝、陳水扁對於“本土化”和“台灣主體性”的刻意營建,相關思潮亦逐漸竊據台灣社會之主流地位。換言之,“中華民國”已經在地化,與“台灣共和國”幾近同體。多家民意調查顯示,無論是認同中國還是支持統一而言,在近二十年中均呈現式微趨勢。對於統“獨”傾向,“國立”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從1994年初到2001年5月,台灣民眾主張急統或急“獨”的比例很少超過5%,而主張“維持現狀看情形,再決定統一或‘獨立’”和“永遠維持現狀”的比例之和總在五成上下,居多數。(30)即使到今日,中國國民黨的馬英九執政已滿五載,但台灣民眾的統“獨”傾向仍以“維持現狀”為主,偏統勢力非常弱小。(31)簡言之,在李登輝執政中後期,台灣民意已發生較大轉變且一直延續。因此,在如斯情勢下,一旦將“兩德模式”完全適用於兩岸,“主權”和“治權”幾乎完全不一致且被視為“不正常”的“中華民國”必將為“正常國家”--“台灣共和國”所代替,而涵蓋中國大陸的“中華民國憲法”也會被大幅修改乃至被廢除。屆時,擁護現行“法統”的國民黨和“泛藍”民眾將加劇與民進黨及其他“台獨”政團的爭論和衝突,這會加深台灣的族群對立,導致社會完全被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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