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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別誤讀農商行降准的意義

http://www.CRNTT.com   2014-04-21 08:49:03  


  中評社北京4月21日訊/4月1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加大涉農資金投放,對符合要求的縣域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有輿論認為,這次定向降准是全面降准的一個信號,甚至是開啟了貨幣寬鬆想象空間。其實,這次降低縣域農商行存准率只是以往政策的繼續,也應該是之前國務院提出的“微刺激”措施的組成部分。

  上海商報發表評論文章表示,當前中國經濟雖然遭遇嚴重下行壓力,最新公布的一季度GDP增速為7.4%,但仍處在“合理區間”。最近20天里,李克強先後5次表態稱,不採取強刺激措施,闡釋“合理區間”理論,提振各界對中國經濟的信心。可見高層對中國經濟航向心中有數,局面盡在掌握之中。

  在宏觀管理層這樣的判斷下,起碼在沒有新的更嚴重的局面出現之前,是談不上全面降准的,更談不上會出現貨幣寬鬆。因為現在實行貨幣寬鬆政策,能否改變經濟下行勢頭尚存疑問,而且必將不利於正在進行的經濟轉型,還會加重過去積澱下來的低效益和產能過剩等問題,重新刺激經濟過熱。

  幾年來,中國一直實行“對符合要求的縣域銀行和合作銀行適當降准”的政策。2010年9月,央行和銀監會印發《關於鼓勵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將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於當地貸款的考核辦法》,文件中第十三條明確規定,“達標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按低於同類金融機構正常標準1個百分點執行。”文件同時規定,“考核每年實施一次,第一季度完成對上年考核”。2011年4月1日起,縣域法人金融機構下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2012年4月1日起,對央行專項票據置換進展順利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給予1%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優惠;2013年7月,央行貨幣政策司副司長孫國峰表示,對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繼續實行分別比大型商業銀行低2個、5.5個和6個百分點的存款準備金率。對於資產規模比較孝涉農貸款比例比較高的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在上述基礎上存款準備金率再降1個百分點。

  因此,現在國務院決定縣域農商行降准只是執行這一政策而已,不是全面下調存准率的預備,更不是貨幣政策變化的先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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