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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的尷尬:“權色交易”轉化為“通奸”的隱情

http://www.CRNTT.com   2014-07-22 11:14:12  


  中評社北京7月22日訊/自今年6月5日,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的違紀情況通報中出現“與他人通奸”的措辭以來,至少有10名落馬官員涉嫌“通奸”問題。其中包括中央政法委辦公室原副主任餘剛、國家信訪局原副局長許傑、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等。

  英國媒體注意到,在違紀情況通報中,出現“與他人通奸”的措辭,引起輿論和社會的廣泛關注,網上也一時成為熱詞。

  中國的法律專家紛紛指出,通奸不是犯罪,《刑法》及相關法律中沒有對通奸的定罪規定。但中紀委表示,“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與配偶以外的異性自願發生性行為,屬於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雖然中國法律沒有對通奸的懲戒規定,但黨紀裡有。

  中紀委表示,《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五十條明確規定: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可見黨紀嚴於國法,黨員違法必先違紀。

  過去中紀委在通報官員不正當男女關係或權色交易時,一般使用“作風腐化”、“生活糜爛”、“道德敗壞”等詞,很少在處理幹部時使用“通奸”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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