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扁出籠“一去不複返” 必有後患

http://www.CRNTT.com   2015-01-07 09:52:11  


  中評社北京1月7日訊/朱穗怡撰文《扁出籠“一去不複返”》指出,台灣把因觸犯貪污、洗錢罪被判20年刑期的陳水扁這只大老虎放出來,島內政壇恐怕從此不得安寧了。
 
  俗話說“放虎歸山,必有後患”。台灣把因觸犯貪污、洗錢罪被判20年刑期的陳水扁這只大老虎放出來,島內政壇恐怕從此不得安寧了。雖然台灣“法務部”言之鑿鑿,強調“扁保外就醫的限期為1個月,每月會派人查看病情,若情況好轉,則必須回籠”,但又說“若狀況不好,可延長1至3個月,不限次數”。如此等於是給了扁“免回金牌”。而且民進黨這幾年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陳水扁弄出來,又怎會乖乖聽話把扁送回監獄?昨天有“獨派”分子叫囂“馬政府若要把扁送回監獄,就派坦克來”。由此可以預料,陳水扁這次是“一去不複返”了。至於後續案件如何審判、刑期長短,扁都可以置之不理,賴在家里養病了。這對於台灣的法治精神是莫大的諷刺和踐踏,以後台灣還如何理直氣壯地說自己是法治社會?

  陳水扁“獲釋”當天,有大批民眾夾道歡迎,仿佛扁沉冤得雪、英雄歸來。這樣的場面讓人“精神錯亂”。民進黨籍的陳水扁於2000年至2008年擔任台灣當局領導人,任內爆發多起貪腐弊案。2008年5月卸任後即因涉嫌公務機要費貪污、洗錢等重罪被收押,後因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賣官案受賄、元大金併購複華金受賄等案,被合併判刑有期徒刑20年。這些都是經過檢察機關調查、法庭開庭審理而罪證確鑿、判刑定讞的案件,由此可見扁是貪污犯,而非政治犯,但泛綠陣營始終認為扁是受國民黨政府迫害才被關進監獄,“扁迷”們像被洗腦了似的不辨黑白、只有藍綠。這種受政治意識形態主導的思維和邏輯,是台灣民主法治建設進程中的惡瘤,若任其肆意蔓延,勢必會擾亂道德規範和破壞法律正義,讓人誤以為貪污是一種可以輕易原諒的小奸小惡,甚至只要是犯法者勢力強大,便可“走捷徑”重見天日。

  按“法務部”的規定,只要扁病情好轉,就必須回到監獄繼續服刑,但“好轉與否”卻是見仁見智。據說扁患有重度抑鬱症,是心理疾病,何謂“康復”,全憑個人心理感受。更值得關注的是,從日前“扁迷”們迎扁回家的“瘋狂”程度來看,他們壓根兒就沒有想過讓扁再回到牢房,而且扁現住在“民進黨大本營”高雄,“法務部”若強硬要扁回籠,恐怕真的如“獨派”所言“派坦克來”。屆時台灣社會又一次陷入無窮無盡的“挺扁”和“反扁”的內鬥漩渦之中。

  從以往島內名人保外就醫的紀錄來看,並無再回籠的案例,因為獲准保外就醫的受刑人都是垂死之人,保外後多已病逝,並無回籠的問題。但明眼人都知道陳水扁雖然健康不佳,但還沒到生命垂危之際,因此病情好轉之後,則要重返監獄。由此也可看出,台當局給了扁與眾不同的特殊待遇。

  當年陳水扁卸任後不久即被起訴和羈押,島內輿論稱讚“司法權首次戰勝了專擅多年的行政權”,但如今藍綠陣營以政治手段處理陳水扁問題,則是讓司法權再次成為行政權的婢奴。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