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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韓國廢除通奸罪看法律的底線

http://www.CRNTT.com   2015-02-28 10:46:55  


基於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韓國憲法法院26日下午正式廢除了實行62年的通奸罪。此前,玉素利、黃秀晶等藝人均涉通奸罪。
  中評社北京2月28日訊/韓國憲法法院26日下午正式廢除了實行62年的通奸罪。知名評論員知風指出,從韓國廢除通奸罪看法律的底線,是社會文明的進步。法律不因道德範疇內的社會不良現象呈高發趨勢而改變原則,不因某些道德範疇內的社會不良現象複雜化而用法律來規制,實屬法律對公民權利的尊重和保護。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歸法律,才是法律嚴肅性和公正性的體現。

  26日,韓國憲法法院9名法官對17起通奸相關案件進行統一審理,結果除兩名法官反對,7名法官贊成通奸罪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處罰通奸的現行法律條款違憲,由此在韓國實行62年的通奸罪被正式廢除。

  韓國廢除通奸罪的原因很清楚,是認為這項在韓國實行半個多世紀的法律,侵犯公民性自主權、隱私權等基本權利。對此的解讀,也僅限於法律保障公民基本權利的意義。至於在道德層面的社會效果,從相關報道來看卻是十分消極的。據韓國媒體報道,通奸罪被廢除後,韓國成人用品商立即收到“紅利”。26日韓國一家知名避孕套生產商的股價上漲近15%,另一家營銷緊急避孕藥的公司股價上漲9.7%,廢除通奸罪對成人用品消費的提振作用十分明顯。

  這不知是不是韓國成人用品商家借機炒作。但是作為一項法律的存廢,韓國在底線上的把握是毋容置疑的。因為,在韓國,以往的通奸罪並沒有呈現明顯下降的趨勢,“2009年韓國女性犯罪人數超過40萬人,創下5年來新高,其中通奸罪最多,比例高達47.2%。”而從廢除通奸罪後,避孕產品生產商的利好來看,通奸的勢頭必然會上漲。在這種現實情況下,作為有既成通奸罪的國家,應該加大量刑尺度才對,怎麼會反而廢除通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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