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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震寰語中評:美軍售台灣是商業行為非駐防 | |
http://www.CRNTT.com 2015-12-23 00:12:22 |
詹震寰說,美台軍售的法源基礎為《台灣關係法》,此法屬美國國內法,因此美國有絕對自主的權力,且美國對台軍售屬商業行為,並非派兵來台或對台進行駐防。軍售跟駐防是兩個不同層次的議題,且從奧巴馬政府一系列對台軍售的數字遞減來看,倒不如解釋為兩岸關係這七年多來趨緩和平會好些。 詹震寰,1961年生,台灣高雄人,美國路易斯安那大學數學博士,現任台美商務論壇主席、高雄美國商會理事、台灣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商管系副教授兼台美商務文化中心主任。 詹震寰指出,美台軍售當然會挑動大陸敏感神經,假如台灣向美國購買一般飛機或商業船隻,大陸就不會有意見。但實際上不管美方對台有多少軍售,都不會造成大陸本身的國防威脅。況且這些屬防禦性軍售,對台灣而言並非對台灣軍事戰爭產生影響,而是具有一種安定民心與促進台美和諧的象徵意義,且軍售後續包含補給與維修等行為也會持續進行,這些都是增進台美之間互信與交流的。 中評社提問,台美軍購法源來自於《台灣關係法》,但美國跟中國又有三個公報與一中原則,美國為了跟台灣做生意,讓中國大陸不快,站在美國立場不覺得會因小失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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