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 
馬英九談太平島全文:為了眼見為憑

http://www.CRNTT.com   2016-03-24 00:13:11  


記者會現場。(中評社 張嘉文攝)
 
  第九,駐島人員利用太平島肥沃水土,設立“開心農場”(Happy Farm),種植近20餘種蔬菜水果作物,一年四季共可生產絲瓜、地瓜、苦瓜、瓠瓜、冬瓜、西瓜、南瓜、玉米、秋葵、皇宮菜、芹菜、蘆筍、白菜、高麗菜、九層塔、地瓜葉、辣椒、蘿蔔等。並畜養雞(129隻)、羊(14隻)、與警衛犬(6隻)等動物。犬隻可在夜間警戒,雞、羊、雞蛋則可食用,足以供應島上生活所需。島上居民每天食用的許多食材,包括地瓜、雞、蛋、魚、羊、蔬菜、水果都來自當地。

  第十,菲方批評太平島上沒有種稻米,所有米都是從台灣運來,所以認為島上條件不足以長期支持人類生活,但這種說法非常荒謬。因為種不種稻米是一個選擇的問題,要種也不是不行,只是會耗費比較多的水與土。但就算不種米,難道不能選擇種地瓜?或種馬鈴薯?人難道不吃米就活不下去嗎?又或者說從台灣運米來,就代表太平島不是島嗎?我舉兩個例子,香港的維多利亞島與新加坡都是以米食為主的島嶼,但都不生產稻米,稻米都是進口的,我們能說它們都不是島嶼嗎?

  最後,各位媒體朋友今天都已親自登島見證,都可看出來太平島絕對是個足以維持人居與經濟生活的島嶼,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2項規定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與大陸礁層的權利。而菲方提出一些荒誕不經的理由,企圖讓國際仲裁法院的法官誤以為,“太平島上沒有水,沒有土,連一個人都養不活。一切物資都靠外地運補”,所以不能享有除領海以外的其他海洋權利,這些批評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我想菲方一再發表昧於事實的談話,或許是因為既沒有深入研究太平島的歷史與地理,更從來沒有親自登島參觀過。我現在就以“中華民國總統”的身分,透過國內外主要媒體,正式邀請菲律賓政府派代表或律師過來太平島參觀,我們也歡迎本案仲裁庭的五位仲裁員前來,親自登上太平島進行“實地訪問”(site visits),讓他們親眼看看太平島是不是一個有淡水、可生產農作物、可飼養雞羊、可維持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的島嶼?

  各位先生女士,我要再次強調,“中華民國”經營太平島,是要打造成一個“和平救難島、生態島、低碳島”。一切作為均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規範,不但不會造成區域緊張,也不涉及美國所呼籲的“三停原則”(three halts)(停止填海造陸、停止大修土木、停止軍事化)。因為我們本無任何軍事目的,早在民國89年(2000年)即以派海巡人員取代陸戰隊,也未填海造陸,除原有設施更新外,也沒有新增設施。所以“中華民國”的“太平島經驗”,反而可說是南海經營的一個最佳範例,值得國際媒體的關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