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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重新評價施琅統一台灣的重要性

http://www.CRNTT.com   2020-02-22 00:06:08  


 
  五、施琅統一台灣的歷史也昭示著兩岸統一是歷史的必然

  施琅將軍統一台灣後清政府二百多年的實效統治,已經在國際法上確定了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戰後1945年依據國際法中“收復失地和歸還領土條款:為恢復國家的歷史性權利而發生的領土變更”原則,台灣再次回歸到中國的懷抱,兩岸目前的現狀是由於1949年國民黨遷台形成“割據政權”所造成,兩岸之間的問題是中國的內政問題。

  一個時期以來,台灣獨派力量一直在推動漸進式台灣公投和台獨入憲,統獨議題已成為島內最大政治。台灣居民有權決定台灣的前途,但必須是同大陸人民共同決定,台灣無權單方面決定台灣前途。國際上從來沒有出現過未經主權國政府同意僅僅通過某部分領土上的居民公決單方面決定該部分領土主權歸屬的法理和事例。台灣領土主權屬於包括台灣居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民,故台灣的前途應由海峽兩岸全體中國人共同決定。

  在國際法和國際政治上,“一個中國”既是歷史又是現實並被國際絕大多數國家所接受。台獨的本質是要將中國分裂,在國際上建成一個新的國家,改變中國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現狀,這完全不同於由誰來代表中國的政府合法性之爭。台灣統獨公投的實質不是要決定台灣人民前途,而是要決定兩岸關係的前途,決定全中國人民的前途。按照國際法的慣例,台灣獨立的前提是需要得到大陸的同意。這是因為,在國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作為原中華民國政府的繼承者,繼承了對台灣領土的主權,即使對台灣領土的管轄權主要是由台灣當局行使,但並未改變台灣領土主權屬於中國的性質。

  國際法允許主權國家以武力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允許主權國家對武裝分裂勢力採取軍事行動。國際法不鼓勵國家分裂,不僅因為國際法是建立在主權國家基礎之上的法律體系,而且因為國際社會如果對分裂主義勢力讓步,等於打開了潘朵拉魔盒,祇能導致越來越多的戰亂和災難,危害世界和平。

  結語

  回顧歷史我們可以看到,台灣作為中華的一部分,從來就沒有以“國家”的形式而存在,其本質上更不同於諸如“琉球”等藩屬國。1661年鄭成功收復台灣,將其從荷蘭殖民者手裡收回到祖國的懷抱,但其後的“鄭氏”卻打著“大明”旗號,實行著“地方割據”。1683年施琅將軍代表清政府統一台灣,才把台灣從不被重視的地緣邊緣地帶,正式納入到“大清帝國”的疆域版圖內,並進行有效統治長達二百多年,從國際法上踐行其為中國領土重要組成部分,並成為戰後中國收復台灣的國際法依據。當前兩岸的現狀與“明鄭”時期十分相像,故施琅將軍“因剿寓撫”以武逼和的統一方式,非常值得兩岸借鑒與學習。統一是歷史的大趨勢,它關係到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成敗。在今天兩岸這種形勢下,對施琅將軍的豐功偉績必須大力肯定、宣揚及讚美,對中華民族統一大業做出巨大貢獻的施琅將軍也必將永垂史冊、留芳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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