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台灣論衡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中評月刊:賴作告白 和平最大威脅

http://www.CRNTT.com   2024-10-11 00:02:23  


 
                      二、賴清德的兩岸認知

  賴清德的兩岸認知有多個面向,有變也有不變,“務實台獨”是其不變的核心內容。具體有五個部分:

  1.“主權獨立論”

  其一,“事實台獨”。來源於1999年《台灣前途決議文》,2023年1月18日賴清德就任民進黨主席,“務實的接受台灣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沒有另外需要宣佈台灣獨立的必要;中華民國主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中華民國台灣未來前途衹有台灣2300萬人可以決定。”

  其二,“互不隸屬論”。強辯“‘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2023年8月14日,賴清德接受美國彭博電視採訪,稱“所謂務實是指台灣已是主權國家,名稱為‘中華民國’,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沒有再宣佈獨立的必要”。“台灣已是主權國家,不存在正式獨立的框架。”

  其三,為台灣“正名”。賴強調“中華民國台灣已是全台灣共識”,“中華民國台灣前途由2300萬台灣人民決定。”他若當選,“‘中華民國’國號依舊在,國旗依舊飄,也隨風飄揚”。

  其四,“主權不容侵犯併吞論”。賴堅持“‘中華民國台灣’主權不容侵犯併吞”。

  由此可知,賴對兩岸關係的基本定位: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名稱是“中華民國”,不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不必另外宣佈獨立。“中華民國台灣”是台灣最大共識,堅持“中華民國台灣”前途必須由2300萬人民決定。當選後“國號”、“國旗”依舊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