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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是什麼激怒了無牌“中華女”

http://www.CRNTT.com   2010-03-26 11:36:12  


  中評社北京3月26日訊/《東方早報》今日登載資深媒體人士潘洪其的評論文章“媒體話語霸權激怒了無牌‘中華女’”,作者表示,“當媒體配合公安交管部門現場執法時,他們大約會認為自己提升了一個角色層級,已經是在‘以權力監督(公民)權利’了。在這種‘跛足輿論監督’助長的話語霸權意識支配下,‘法治’欄目記者以‘丟臉’質問違章司機,也就不足為怪了。”文章內容如下:
 
  3月23日,貴陽市交警支隊四大隊在貴陽市中華路糾正行人、機動車違法行為,隨同警方採訪的貴州電視台《法治第一線》欄目女記者盧某遭到一名違章女司機毆打。目前,女司機郭某已被公安部門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行政處罰。

  如發帖將女司機毆打女記者事件曝光的網友所言,“把嬌柔的女記者打成這樣,這女司機真該人肉一下,太囂張了!”這名無牌“中華女”始而駕車違章,繼而在接受處罰和採訪時態度倨傲,進而對女記者惡語相向,大打出手,其雙重違法行為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理當受到嚴厲的處罰。

  女司機郭某為何當街發飆?從常理推斷,駕駛無牌轎車違章行駛,被交警抓了現行,又面臨上電視曝光的危險,這種倒黴事兒擱誰身上都會無比鬱悶。但既然已經倒黴,一般人都會認栽,而不至於耍橫撒潑惡意對抗。一開始,女司機郭某大約也是如此感受,真正激怒她的應該是女記者盧某的一句問話:“現在貴陽市民正在積極參與‘三創一辦’,你不覺得你是在給貴陽丟臉嗎?”這句話一定狠狠地刺痛了她,也深深地羞辱了她,於是她“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釀成了一起的確堪稱“丟臉”的公共事件。

  與以往一些記者被打事件發生後,網友和讀者幾乎一邊倒地聲援記者、譴責打人者不同,這次不少人在譴責女司機郭某的同時,也對女記者盧某的採訪言辭以及提問方式提出批評,認為她不該漠視女司機郭某在當時情境下的心理感受。的確,如果盧某以一種更柔性的方式採訪郭某,提出的問題也不那麼直接而刺激,大約就不至於讓郭某很“受傷”。然而筆者以為,盧某的採訪不僅僅是一個言辭不當或方式不妥的問題,而是反映了當下一些主流媒體的話語霸權意識。

  新聞媒體負有輿論監督之天職,這種職能既針對公權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權力行為,也針對普通公民的權利行為。由於新聞媒體不是公權機關,輿論監督只是一種權利監督,不像權力監督那樣具有強制性,當它針對公權機關和公職人員的權力行為時,往往難度和阻力很大,風險和代價也較高;而當它針對普通公民的權利行為時,難度和阻力往往會小得多,風險和代價也會低得多。鑒於監督權力與監督權利之大不相同,一些媒體主動放棄了對權力的監督,加大對公民權利行為的輿論監督。一些媒體或其中的欄目、版面事實上成了公權機關的“公關部”,他們的輿論監督只剩下對公民權利行為的監督,而失去了“以權利監督權力”的題中應有之意。

  貴州台女記者盧某所在的欄目名為《法治第一線》,經常曝光一些小偷小摸的治安案件和搶劫行凶的刑事案件,從中只能看到他們對公檢法機關工作的宣傳,而看不到他們對公檢法機關行使權力的監督。與公檢法機關相比,這些“法治”節目無疑是弱勢的,但與被監督的女司機盧某們相比,他們顯然又是強勢的。

  特別是,當媒體配合公安交管部門現場執法時,他們大約會認為自己提升了一個角色層級,已經是在“以權力監督(公民)權利”了。在這種“跛足輿論監督”助長的話語霸權意識支配下,“法治”欄目記者以“丟臉”質問違章司機,也就不足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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