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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死的戶外工人為何成了“無名氏”

http://www.CRNTT.com   2010-08-07 09:37:30  


 
【質疑】部分死者家屬選擇私了

  他們是誰?記者多方打探,仍然沒有找到答案。

  在他們的病歷上,“所在單位”一欄均寫著“無”,最多只是在職業一欄中寫上了“工人”或是“農民工”字樣。

  醫院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隨同120急救車來醫院的陪護人都不願意透露自己和病人的工作單位和地址。記者試圖聯繫採訪多位當時曾陪同病人前來醫院就診的工友或是親屬,但均遭到拒絕。

  山東電視台農科頻道記者車然的遭遇也許讓人對這其中的“曲折”有所啟示。車然說,他在8月2日上午曾和一位死亡農民工家屬取得聯繫,對方承諾接受採訪。但到中午,事情卻發生了變化,家屬說已經和用人單位達成了賠償協議。至於賠償數額,“家屬就告訴我說是十幾萬元,具體的不說,也希望我不要再去採訪。”車然說。

  記者在濟南市隨機採訪了數名正在值勤的環衛工人。他們均表示,只是聽說出事了,具體情況不清楚,沒有聽說自己認識的工友出事。

  記者又聯繫山東省和濟南市有關部門,沒有得到確切答案。

  在濟南一家度假酒店工作的李惠女士說:“我一直關注這件事,報紙上的消息大多都是從醫院得到的,至今沒有一個政府管理部門站出來說話。難道這些人命就私下賠償了事?還有那位‘無名氏’,難道就這麼無聲無息地走了?”(據新華社電)

【追問】高溫保護成“紙上談兵”?

  濟南市城建委表示,7月初曾下發過應對高溫酷暑天氣的緊急通知,規定高溫天氣下戶外作業施工工地須限時停工。但這個通知缺乏強制性。“施工單位如果問,‘如果我耽擱了工期,誰來負責?’我們無法回答。”

  濟南市城管局社會動員處負責人說,市城管局已要求避開高溫時段作業,同時發放降溫防暑物品。“各區局人、財、物都由區政府支配。市局如果發現問題,只能通報批評,缺乏進一步的懲戒手段。”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政策研究處一位工作人員說,山東省五部門2006年聯合下發了一個通知,其中對保障高溫下勞動者權益提出了要求。“但這只是一個規範性文件,沒有法律強制效應。”

  濟南市人大代表郝紀勇一直關注“高溫下的勞動保護”。他說,我國現有的有關高溫勞動保護的唯一一部全國性法規,是於1960年頒布實施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條例》。如今這個條例還在“暫行”,其大部分規定已不適合目前的勞動現狀。(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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