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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不要剝奪人權的現代化

http://www.CRNTT.com   2010-11-12 09:24:29  


 
土地管理法“鼓勵”非法拆遷

  新京報:野蠻拆遷屢禁不止是否和它的違法成本太低也有一定關係?

  江平:這里面原因很多。拆遷的人只是執行的人。違法拆遷,是決策人有錯誤,所以不能夠過多地追究執行人的錯,還是要從決策層面來看。

  新京報:對決策者,基本上最重的處罰就是免職,這是否也在某種程度上鼓勵地方政府違法?

  江平:現在我們的土地管理法所做的規定,就是鼓勵那種非法地拆遷老百姓的房子,所以要從根源說起來是要修改土地管理法,使它符合現在我們改革開放的需求。

  新京報:為什麼說根源是在土地管理法?

  江平:土地管理法現在正在修改,還有一些爭論,很難說得太具體。但是有一條可以肯定,土地管理法是利用公權力的法律,而物權法我們是規定了私權的法律,在同樣的土地上,只要公權力擴大一分,私權就會減少一分。

  所以現在的土地管理法對原來公權力的規定,不僅沒有變化,有的地方甚至還加強了,在這一點上應該說有一個管理法和物權法之間的矛盾怎麼解決的問題。

不要剝奪人權的現代化

  新京報:江西宜黃的官員前不久在網上發文,他說從某種程度上說,“沒有強拆就沒有中國的城市化,沒有城市化就沒有一個嶄新的中國,是不是可以說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你怎麼看他的說法?

  江平:這可能是一個大實話,事實可以說是這樣。但是如果每個官員都以這種思維去考慮中國的現代化,那是剝奪人權的現代化,我們不希望靠剝奪人的權利實現現代化,這種思維太危險了。 

  新京報:會有什麼危險?

  江平:那會和當初蘇聯實行工業化一樣。蘇聯本是一個落後的沙皇俄國,要在短期內變成工業化國家,它的資金來源很困難,外國封鎖你,所以他想了一個辦法就是靠農民剪刀差來發展工業化,但這種辦法太危險,最後達到了工業化,但是失去了農民的聯盟———靠剝奪農民的辦法來搞工業化的危險就在這。如果我們靠剝奪城市居民的財產權來實現城市化,也是一條危險的道路。

  新京報:現在,關於小產權房的處置大家也很關注。一些地方的農民把自己老房子拆了,在原地蓋樓,有一些富餘的房子,他們就對外面出售,你說他這個東西合不合法?

  江平:小產權房的問題又複雜一些,因為在農民集體的土地上蓋房子來賣,終究有一個問題,土地沒有交應該交納的費用,哪怕是宅基地上蓋的房子,情況是很複雜的,所以要區別不同情況來做出規定。但是有一條必須明確,小產權房也要逐步使它走向正軌,走向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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