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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治政黨化 進入新階段

http://www.CRNTT.com   2011-02-08 12:29:36  


 

             香港政黨政治的變化

  2002年7月1日,特區第二屆政府開始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行政長官及其問責班子與立法機關中愛國愛港政治團體議員構建合作機制,形成“管治同盟”。香港政治團體的政治目標,也由之前僅僅競選立法機關和區議會,增加了爭取加入行政長官的問責班子以及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之間的“管治同盟”。

  2003年“七一”遊行後,“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分歧”深化,愛國愛港與“拒中抗共”兩大對立陣營的矛盾激化。2005年,民建聯與香港協進聯盟合併。2006年,公民黨和社民連相繼成立。兩大對立政治陣營或者增添了新政治團體,或者進行了政治團體重整。

  2005年至2010年上半年,香港政治開始呈現錯綜複雜態勢,但是,兩大政治陣營對壘依然是香港政治的主軸,也是香港政治政黨化圖景的基本色調。主要表現在:行政長官及其問責班子與立法機關中愛國愛港政治團體之間的“管治同盟”時有分歧;在兩大對立政治派別之間“走鋼絲”,卻無法“左右逢源”。

  2010年6月下旬,關於2012年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產生辦法議案在香港立法會獲逾三分之二大多數通過,嗣後,香港政治團體呈現全面分化、分裂或重整,標誌著香港政治政黨化開始邁入一個新階段即第二階段。其主要特徵是:第一,兩大政治陣營“涇渭分明”的格局出現鬆動,開始出現以中間路線為標榜的政治團體以及企圖游走於兩大政治陣營之間的政治人物。第二,政治團體的政治目標不滿足於競選立法會和區議會,爭取進入問責班子和“管治同盟”,而是欲參與決定香港全面普選的模式,欲成為香港的執政黨或執政聯盟成員。

  從2010年下半年以來,一方面,民主黨、自由黨、社民連相繼或幾乎同時呈現分化或分裂,另一方面,在前述分化或分裂的基礎上,新民黨、“新民主同盟”、“人民力量”等政治團體相繼宣布成立或即將成立。有人把這一系列分化或分裂歸因於香港立法會現行選舉制度-比例代表制和最大餘額法鼓勵政治團體細化,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不全面,也不剴切。

  事實是,決定政治團體或政治人物的政治行為的因素,不只是眼前的政治利益,還包括長遠的政治利益以及價值觀和政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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