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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套不算強姦”邏輯的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1-07-14 10:11:50  


 
■ 記者調查

  畢節市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訴早報記者,警方在查看現場時,在土管所一樓發現了木制樓梯,外牆上還發現梯子曾經搭在上面的痕跡。一個細節是,王忠貴竟然打不開通往辦公室的“第二道門”。

  早報記者實地走訪時發現,這個通往辦公室的“第二道門”門鎖是壞的,如果反鎖,則很難從裡面打開門,必須從外面拿鑰匙打開。“平時都不會關這道門,那天周琴可能是在情急之下才將這道門反鎖。”一位知情人告訴早報記者。

  5月19日下午2點,畢節市公安局刑偵部門對王忠貴的臥室進行了調查取證。

  畢節公安局一位警官告訴記者,土管所房屋後面發現了用過的避孕套,房間內有衛生紙,警方還將床單拿去化驗。

  “這些可以證明,王忠貴和周琴是發生了性關係。”上述那位畢節市公安局警官告訴記者。

事情發生之後……

  戴避孕套不算強姦?

  記者了解到,目前,公安機關對此事仍沒有調查結果。檢察院曾以證據不足為由,讓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周琴百思不得其解,她覺得證據已經很充分了,為何相關部門還說證據不足?

  周琴昨天告訴記者,早在5月18日晚上好在作第一次筆錄之後,就隱約感覺到事情並沒有那麼簡單。

  “那個教導員告訴我,戴避孕套不算強姦。”周琴回憶,報案那天晚上,給自己作筆錄的是阿市鄉派出所教導員鐘顯聰。而此人,前一天中午自己曾給他敬酒。

  周琴說,鐘顯聰又“勸”自己,“這個事全都是你自己弄的。現在不要聲張鬧大,為了名譽著想,我會替你保密。”

  “我1歲的時候,爸爸就被人打得精神分裂,腦子時好時壞,完全沒有勞動能力。這麼多年來,一直是媽媽撫養我和弟弟,供我們讀書、上大學。”周琴說,“我媽媽太苦了,我不想讓她再受這樣的罪。”

  周琴一家要證明這個年僅26歲的女老師的清白。

  當天晚上報案之後,李心萍在土管所堅守案發現場到淩晨三點,周琴的姨爹隨後來替她輪守。“我怕王忠貴回來破壞現場。”

  早報記者昨天上午11點在阿市鄉派出所內見到了鐘顯聰,他解釋說,給周琴錄完口供後,發現她所反映的強姦案“暴力特征不明顯”。而且還提到有避孕套,在強姦罪方面,很難認定。所以才問周琴,是否能接受和解。

好多人都勸她“私了”?

  其實不止是阿市鄉派出所教導員鐘顯聰勸周琴“私了”,隨著警方立案,各種“私了”的聲音也隨之而來。

  據周琴說,5月19日刑偵取證之後,一位自稱是國土資源局的周姓工作人員找到她和母親,希望他們不要再告王忠貴,並說這個事不要鬧大,不要伸張,他們會處理,可以商量。最後被周琴母女拒絕。

  5月20日晚上9點,周琴和母親前往畢節公安局配合調查時,上述那位周姓工作人員再次打電話給她們,說要約她們去談一下,周琴仍然拒絕。

  5月22日,普宜鄉土管所所長也曾找到周琴的姨爹,希望他能勸勸周琴母女不要把事情鬧大,並稱某國土局的局長要見她們。周琴的姨爹拒絕了。

  李心萍說:“現在人被侮辱了,有人還散布謠言,說我女兒是為了出風頭、調工作、住土管所的房子。我要通過法律程序還我女兒一個清白,我要讓他們知道,我家雖然窮,但是錢買不到做人的尊嚴,多少錢都買不到。”

  事情發生後,周琴就再也沒有返回學校。而她所教的初三(1)班已經換了好幾個英語老師了。他們並不知道為何周琴不再教他們,儘管曾經哭著打電話讓她回來,但仍無濟於事。

  校長代禮平說,2010年周琴借調到阿市中學,一是減輕了其他老師的負擔;二是周琴確實教得很好。有好幾次,校長還讓其他英語老師去聽周琴的課。

  “現在初三的學生都畢業了,可能永遠都無法教他們了。”周琴說,她並不知道,自己身上的案子,要何時才能查清。

  早報記者昨天通過阿市鄉國土資源管理所要到王忠貴的電話,希望聯繫他就進行採訪,但電話一直沒人接聽。本報將繼續對此事進行跟蹤報道。(文中部分人命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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