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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彭宇案”:墓碑式判決

http://www.CRNTT.com   2011-09-07 11:43:56  


 
相關鏈接:南京彭宇案始末
    
  2007年7月,南京的一位老太太將青年彭宇告上法庭,稱對方撞倒自己,要求其賠償十幾萬元的損失。彭宇則稱自己好心幫助那位老太太,將她扶起送她去醫院,卻反被誣。 

  彭宇稱,2006年11月20日,他在公共汽車站好心扶一名跌倒在地的老人起來,並送其去醫院檢查。不想,受傷的徐老太太及家人得知脛骨骨折,要花費數萬元醫藥費時,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其承擔數萬元醫療費。被拒絕後,老人向鼓樓區法院起訴,要求彭宇賠償各項損失13萬多元。 

  7月以來,此案一直是當地最熱烈的網上話題,西祠胡同“南京零距離”一個論壇就有上百個帖子討論此事,網友幾乎一邊倒相信並支持彭宇,並感慨現在好人不好做。對於以後遇到有老人摔倒的情況是否上前救助,網上展開了激烈辯論。 

  各方說法 

  幫人還是撞人? 

  彭宇版:我在做好事 

  彭宇,南京一家通訊公司的技術人員。據《金陵晚報》早前報道,彭宇回憶說,去年11月20日上午9點左右,坐83路公交車,在水西門廣場站下車。他第一個走下了車,看到一位老太太倒在離站台不遠的地方。出於好心,他忙上前將其扶起。“我也不知道這一扶,會惹出這麼多麻煩來!” 

  事發時,現場有一名50多歲的陳先生也過來幫忙,一起將老太太攙扶到路邊。見老太太的侄女、兒子相繼趕來,幫忙的陳先生就走了。 

  當天上午,彭宇幫老太太及其家人叫了出租車,可老太的兒子提出,怕忙不過來,問彭能不能一同去醫院。彭宇想了一下,同意了。當得知是脛骨骨折要花費幾萬元換人造股骨頭時,徐老太太一拍大腿對彭宇說:“小夥子,就是你撞的啊!”彭宇當時就蒙了。 

  徐老太版:他撞了我 

  而老太太對事實的陳述是另一個版本。據《現代快報》報道,徐老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當時她在車站趕後面一輛83路公交車,從前面一輛車後門竄下來的彭將其撞倒。徐老太表示,“我們老兩口都有退休金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經鑒定,徐老太的傷勢已經構成八級傷殘,僅醫藥費就花去了4萬餘元。 

  1月4日,徐老太太向鼓樓區法院起訴,以彭宇將其撞倒在地致其受傷為由,要求賠償總計13.6萬餘元。

媒體:老太太兒子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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