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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論:九二共識兩岸政治基礎 不容否認

http://www.CRNTT.com   2011-12-11 00:22:56  


 
  至於兩岸同屬一個“國家”的國際共識,自有大量歷史文獻和1943年《開羅宣言》、1945年《波茨坦公告》、日本《無條件投降書》以及諸多中外建交公報等國際法文件以為佐證,環環相扣,確鑿無疑,不待筆者贅述。

  六、“台獨”與“九二共識”

  “九二共識”的核心是“一個中國”,否定“九二共識”自然是主張“台獨”者合乎邏輯的政治立場。而所用的方法不過是有意混淆“國家”與“政府”的區別,玩弄偷換概念的遊戲。也就是利用兩岸在“政府”上的分歧,否認兩岸存在“國家”上的共識,和兩岸對“政府”分歧的承認。
 
  謀求“台獨”者往往不承認或曲解相關國際法文件,無視“一中”存在的客觀現實,或主張“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或主張“台灣地位未定”論。他們依據自己的立場否定“九二共識”並不奇怪,但依靠否認“九二共識”的歷史事實來表達自己的立場,不免顯得掩耳盜鈴,欠缺政治格調。李登輝本人就是1992年台灣方面口頭表述方案的拍板定案者,蔡英文曾長期主管兩岸事務,對“九二共識”的形成過程應該並不陌生,豈能閉眼不見“九二共識”存在的客觀事實?李、蔡大約不會去想,假如沒有“一中”的客觀事實,可能連“台獨”這個詞匯都沒有存在的根據和理由。 

  特別是,兩岸近幾年簽署的協議都是建立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如果否定“九二共識”,是否要連同這些協議一概否定?否定了“九二共識”還有兩岸繼續協商談判的可能嗎?如果台灣本屆當局達成的共識,下一屆當局可以隨意否定,則台灣的信用何在?面對這樣一個可以隨時變更立場的台灣,大陸豈敢在國際空間等重大問題上隨意釋放善意?這對台灣有利還是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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