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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寶虎答中評:香港和內地的法制可相互借鑒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12 00:36:28 |
尹寶虎對中評社表示,香港和內地的法律制度不一樣,香港是普通法,內地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法律體系,更多的呈現出大陸法的特點,這種差異不應該成為兩地相互借鑒的障礙,反而應該成為兩地相互學習的基礎。 “我們內地在立法、司法的研究以及執法活動方面都跟香港存在交流。內地與香港法學交流的目的之一就是學習借鑒香港普通法的一些成功經驗和做法。在這方面,內地始終抱著一種開放寬和的心態,沒有任何顧慮。” 尹寶虎認為,另外,內地法制建設也有很多值得香港借鑒的,而這恰恰是香港法律法學界很忽視的地方。比如內地在法治方面非常注重兩種權力的平衡,即注重維護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和公民權政治權的平衡,注重維護個體權利和公共權利的平衡;注重經濟社會發展;注重政府在立法中的作用。香港採用普通法,香港回歸之後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框架下大力發展人權司法,取得舉世矚目的成就,其人權司法、司法獨立和一些法治指標均在國際和亞洲地區居於前列地位。但是香港也要注意在立法特別是司法活動中維持兩類權利的平衡;在政府法制和政策方面要努力地克服貧富懸殊問題,努力發展公民社會福利,促進社會普惠。 尹寶虎對中評社記者表示,自從香港回歸以來,內地和香港法律界法學界的交流在逐步拓展。內地的法律院校與香港幾所法學院之間已經有了一些制度化的交流機制,比如互派授課、研修、雙向學生交流等等,對加強兩地法學界相互瞭解發揮了積極作用。一些法學組織和司法機構間也建立了交流合作機制,舉辦研討會、論壇和專業溝通,促進了兩地法律交往和司法合作。總體上這類交流還有待進一步深化。 “有關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學術研究始終是內地和香港學術交流的一個重要領域。在這個方面,中國法學會和中國法學會香港基本法研究會發揮了某種統合的作用。我們現在還制度化地開展了基本法在司法適用中的法律解釋的座談會,舉辦內地與港澳法律研討會;相關理事單位和研究機構也經常舉辦類似學術研討活動。兩地的學者、律師和司法專家在交流中發揮了主力軍作用。”尹寶虎表示,一些交流機制注重跨學科、跨領域的對話,不只有學者,還有政府官員、實務官員和專家參與研討,對促進實務合作發揮了一定的平台和智庫作用。“未來我們還會繼續加大研討交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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