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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共同體 台灣應密切關注

http://www.CRNTT.com   2009-10-12 11:39:18  


 
                四、東亞共同體成功的機率不大 

  基於以下理由,本文以為,未來幾年順利成立東亞共同體的可能性並不高: 

  1.缺乏共同的價值觀:東亞各國縱然在人種上近似,然在語言、文化、宗教與信仰有極大的差異,欲進行政治或經濟上的整合,由於價值觀詭異,整合具有相當大的難度。歐盟各國即使也有許多差異,但至少在宗教與文化上價值觀十分接近,但也是經過多年的努力,才能逐漸統合。 

  2.無急迫性:東亞各國間加強合作固然可協助解決各項問題,惟近年來區域合作盛行,加上國與國也間不斷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建立東亞共同體的迫切性與必要性進而大打折扣。 

  3.東亞各國內部矛盾甚多:東亞各國之間的問題甚多,例如:中國與韓國仇日意識高漲、中日東海油田爭議不斷、日韓獨島(竹島)領土爭議及台日釣魚台紛爭等,隨時都也可能爭執,而激發民族主義的浪潮。雖然鳩山認為可透過建立東亞共同體,來解決相關問題,其實這恐怕是倒果為因的說法,蓋此正是阻礙東亞整合的最大阻力。 

                 五、對台灣之影響 

  未來東亞共同體若能順利成立,將能整合東亞各國,建構單一貨幣、境內減免關稅、加速區域內資源整合等,台灣縱然無法居於主導地位,台灣內部產業也勢必面臨大幅的調整,但長期而言,台灣政府與企業若能妥善因應,對台灣經濟仍有正面的發展。 
兩岸之間具有高度的特殊性,因此在建構東亞共同體時,除了經濟方面的議題外,台灣還需額外處理定位的問題。換言之,台灣將以何種身份加入東亞共同體?此將觸及“一個中國”的問題,台灣對此應及早因應,以減少負面的衝擊。 

                 六、結論 

  根據歐盟的發展經驗,區域間數國的經濟政治整合,需要相當長期的推動與努力始竟全功,先從單一議題的合作,逐漸擴大至貨幣等方面的統合。 

  歐洲統合盟從六個成員國,在1952年建立歐洲煤鋼共同體開始,1958年又成立了歐洲經濟共同體和歐洲原子能共同體,1967年統合在歐洲共同體之下,1993年又統合在歐洲聯盟之下,2002年1月1日,歐元啟用,歐盟已經漸漸地從貿易實體轉變成經濟和政治聯盟。同時,歐洲共同體和後來的歐盟在1971年至2007年期間進行了六次擴大。 

  東亞各國價值觀與國家利益相距甚遠,短期內要形成建構東亞共同體的共識,恐怕不容易。但長期而言,東亞各國若能統合出共同的利益,以對抗美國或歐盟的勢力,東亞共同體仍有機會成形。台灣應儘早針對此一趨勢,深入研究建立東亞共同體後,對我經濟之衝擊,及以何種方式加入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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