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楊濟源的一腔責任促見義勇為立法 | |
http://www.CRNTT.com 2010-01-04 11:15:48 |
“真不願意,好孩子,2010新年的第一縷陽光,居然照不到你年輕的身上。鏗鏘的腳步注釋你,鏗鏘的語言承擔著責任。你遠去,再不回來,在天堂回眸,請你看我粗蓬的白發,為你哀悼,真不願意。好孩子,新年裡寫下這樣的文字,請告知你在天堂的方位,以便寄上永遠的祝福。” 這是一封信,裝在粉紅色的信封裡,收信人一欄工整地寫“楊濟源同志收”,寄信者是一位“白發老母”。 這是一首悲切中填滿了人間真情的挽歌,她以一種極盡哀傷的方式,寄托著西子湖畔數百萬杭州市民對一位在杭就讀的天津籍大學生的集體傷感。 楊濟源生前系浙江工業大學化學工程專業二○○七級(1)班學生,2009年12月31日晚10時許,他與兩位同學外出時遭竊。在奮勇追上小偷並與之搏鬥時,被持刀小偷刺中要害部位,經搶救無效不幸犧牲。 楊濟源同學不幸犧牲的消息,為新年的“人見天堂”抹上了一層濃濃的悲情。杭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追授其“杭州市見義勇為積極分子”;省見義勇為基金會在第一時間看望慰問楊濟源的親人;學校論壇開辟“楊濟源專版”;學校追授他為優秀青年團員,同時提請團浙江省委追授其“浙江省五四青年獎章”或其他榮譽稱號;校方為他在校體育館設置靈堂;校園操場上,上萬名學友自發匯聚,夜幕下點燃悼念燭光,拼成“20100101”字樣,映照那一朵朵寄托哀思的白菊…… 殺害楊濟源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同夥已被警方悉數抓捕。可以告慰楊濟源在天之靈的是,法律必將懲罰殺人凶手及其同夥。可以告慰楊濟源親人的是,省市兩級見義勇為基金會已共同出資20萬元,用於獎勵楊濟源的英雄壯舉及慰問他的親人。校方也作出承諾,將給予楊濟源特別獎勵。 今天或明天,校方甚至杭州市,肯定要以隆重的形式痛悼楊濟源的“遠行”。早報遙寄一份深切祝願:天堂的路,願楊濟源同學一路走好。 人死不能複生,但楊濟源同學生前在校園網站留下的“男人可以沒才,可以沒錢,但是不可以沒有責任感”的鏗鏘話語應當也必須永生! 坦率而言,面對犯罪行為,一個理性的社會不能再鼓勵當事人或旁觀者非得親自出手與犯罪嫌疑人作直接反抗或實施抓捕。更不主張在力所不逮的情形下赤手空拳與犯罪嫌疑人作直接搏鬥。或許,在特定情形下,報警或許是更得當的方式,不能說避免犧牲就屬膽怯和懦夫行為。但我們中的每個你、我、他,在泣別英雄之時也該有勇氣叩問自身,這樣的場景下,換成了“我們”是否敢挺身而行? 包括早報評論員在內,“我們”的回答多半是否定的。為什麼,難道“我們”就都是懦夫麼?顯然也不盡然。 毋庸諱言,這些年,見義勇為日益成為社會“稀缺產品”,社會頻頻上演歹徒光天化日之下持刀搶劫無人相幫,公交車上歹徒公然強姦少女、一車乘客事不關己的“人間悲劇”。就此,輿論往往抱怨“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很少有輿論對見義勇為精神和壯舉為何日益“稀缺”作制度層面的深刻剖析,並力主修復並堵死制度的殘缺。 早在20年前,媒體就開始陸續披露見義勇為英雄人物“既流血還流淚”的極度悲切。他們作為一個群體,有些因見義勇為獻出了生命,有些落下終身殘疾,有些雖說僥幸避免了身體傷害,卻又因見義勇為被輿論誤解而套上深重的精神枷鎖。是什麼造成了難以理喻的“再傷害”——是制度,是國家對見義勇為行為長期缺乏立法界定、長期保障、永久撫恤、終身褒獎的法制安排。 沒有來源明確、責任主體到位的剛性制度保障,這個社會只要發生一起英雄“既流血還流淚”的悲劇,負面信息就會立即呈幾何級數放大。何況,這樣的悲劇遠非個案,久而久之,人人自掃門前雪必然成為絕大多數人的無奈選擇。最終,社會缺失正義,民族丟棄血性,危急關頭通常選擇“苟且偷生”。 20年後的今天,面對西子湖畔撼人心魄的感人一幕,杭州依然只能以“基金會”名義追授楊濟源為“市級積極分子”——請警醒和三思:要喚回見義勇為的精神追求,對發生於中華大地的每一此類壯舉,褒獎和撫恤必須是國家行為,以整個中華民族的名義,而不能再停留於可憐的社會公益組織的行為。 秭歸夜半猶啼血,不信東風喚不回。重拾中華民族見義勇為的“民族氣節”,趕緊通過專項立法構建制度屏障實乃當務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