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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不是開發商怎麽賣地也瘋狂

http://www.CRNTT.com   2010-01-14 09:41:31  


 
  大學本來是傳播知識的地方,政府也該是主持公道的機構,但看看燕大出讓地塊的整個過程,兩者好像都不是那麽遵守原則。兩年前,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解讀國務院《關于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時强調,土地出讓收入絕不允許單位擅自處置,所謂“賣地抵債”的說法不能成立。還有一點所涉及的不僅是講理,還有講法問題。《土地管理法》規定變更土地性質,要由有審批權的政府批准。但燕大當初所征的這塊教育用地是由河北省政府批准的,現在變更性質時却找秦皇島市政府批准,顯然不合法。

  當然,作爲支持者,秦皇島市政府也得到了回報:出讓土地獲利6億元,大學與政府各取一半。表面看來,大學還清了債務,政府有了城中村的改造資金,皆大歡喜。但村民和法律却在背後默默承受委屈,因爲這相當于,大學債務與政府的城建資金是由一個村的村民們來埋單的,以犧牲法律尊嚴來換取的。大學沒有能力使用這些教育用地,應依法退回政府,再由政府交還村民耕種,無論如何也是不能拿去換錢的。至于大學的債務,有很多途徑解决,譬如募捐(此爲歐美高校的主要資金來源)、財政投入、校方的經營性項目等。如果動輒交給無辜百姓承擔,那麽我們的教育還談什麽公平、正義和發展?

  教育用地不是用來倒賣的,是時候警惕大學成爲倒地或變相倒地的商人了。(作者:椿樺,系資深時事評論員)

新聞鏈接:高校賣地還債背後是擴招十年之癢”  (湖南紅網)

  轉眼間,高校的擴招之路已經走過了十年,伴隨著年複一年生源數量的膨脹,高校的債務也一直處在節節攀升的狀態。為了償還債務,高校和教育主管部門除了要求增加國家和地方的財政補貼外,還吵著要提高大學學費和招高價生,甚至有高校被逼得走上了賣地還債之路。

  燕山大學西擴,征用3700畝土地。6萬元每畝征教育用地,4年後變為商用以130萬元出讓。該學一校領導說,燕山大學賣地籌資是無奈之舉。他介紹,1999年國家提出大學擴招口號後,主管部門給燕山大學制訂的長期擴招目標是在校生達到5萬人,而學校當時學生才1萬多人。西校區擴建工程上馬後,學校債務累累。(據1月13日《新京報》)

  尚且不去討論這塊教育用地該不該在變為商用後高價賣出,畢竟人家的最初動機不是為了盈利。該校一領導稱賣地籌資是屬於無奈之舉,我們也相信賣地之舉實屬無奈,那麼,到底是誰讓高校債台高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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