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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簡單依據貿易條件決定貿易結構

http://www.CRNTT.com   2010-03-16 08:41:58  


 
  文章稱,在給出一般性的解釋以後,我們有必要進一步討論低收入發展中或者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出口商品的價格是如何決定的。對於那些主要使用勞動要素生產的商品來說,其出口價格必然是低的,這主要是由以下幾個因素決定的:

  第一,勞動要素幾乎具有完全可替代的性質,與此同時,勞動要素密集部門生產的產品通常又都具有自由競爭的特點,所以在國際競爭的壓力下,其出口價格缺乏上漲空間。

  第二,在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人口比例遠遠高於發達國家的今天,勞動要素密集產品的供給總量大大超過國際市場的實際需求,從而導致勞動要素密集產品的出口價格具有向下的壓力。

  第三,由於勞動要素密集產業的附加值較低,既沒有資本密集產業的折舊效應,也沒有知識要素密集產業的創意效應,所以其出口價格要低於資本要素密集和知識要素密集的產業是不難理解的。

  與勞動要素密集部門生產的出口產品不同,資本要素與知識要素密集部門生產的出口產品通常會有較高的定價,其原因就在於使用這兩種要素生產的產品大都屬於差別產品,從而產品的替代率較低,內生的定價能力較強。

  即便如此,使用以上兩種要素生產的產品也會經常按照遠比人們想像的要低得多的價格出口到國際市場,導致這種局面發生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資本和知識要素密集的生產部門通常具有報酬遞增的規模經濟,此外就是因為伴隨著貿易自由化而來的貿易交易成本的下降。

  最後,人們在觀察低收入發展中國家或者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出口部門時,經常可以看到的一種現象是,有許多出口商品的價格甚至會比其在國內銷售的價格還要低,導致這種情況發生的主要原因在於國際市場與國內市場的非對稱性。

  這種非對稱性對於低收入發展中國家來說表現的特別顯著,即作為出口目的地的發達工業化國家的市場比較成熟,銷售渠道暢通且成本很低,商品流轉速度又快,而作為出口國的發展中國家市場則不夠成熟,結果是銷售渠道不暢、銷售成本極高、商品流轉速度極慢。以上差別必將導致銷售和貿易成本上的巨大差別,從而使得在發達工業化國家銷售的產品的價格可以大大低於出口國國內的銷售價格。

  接下來再來討論的是發展中低收入與新興市場經濟國家進口商品的價格又是如何決定的問題。

  如前所述,一個國家進口商品的價格首先取決於它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收入水平高的國家通常進口商品的質量也比較高,而高質量商品的價格相對來說也就是比較高的。毫無疑問,低收入發展中國家、包括大部分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偏低,因此這類國家進口商品的平均價格必定是偏低的。

  其次,進口商品的價格還與國家內部的收入分配結構有關。假如一個國家內部的收入分配差距過大,而其總人口又十分巨大,那麼由於高收入者絕對數量規模可觀,就有能力消費來自於發達國家的高端產品,從而進口商品的價格也就會較高。

  與發達工業化國家相比,低收入發展中國家與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在國內收入分配上通常都具有差距較大的特點。正是這樣特點,決定了發展中國家的進口結構並不是單一的,只要這類國家的經濟增長被啟動了,那麼一部分先富起來的人口就會進口高價商品,從而會出現一種二元的進口結構。

  最後,在某些資本品、特別是資源品市場中,由於市場處於賣方壟斷的結構下,因此作為資源消耗大國的發展中、特別是新興市場經濟國家,儘管其需求量非常之大,但卻未必能夠獲得定價權,相反,很可能成為壟斷賣價的接受者,而不是定價者。

  文章認為,我們顯然不能簡單地依據宏觀上所觀察到的貿易條件來判斷中國的貿易政策是否出錯,而是要看禀賦、收入,以及市場結構。禀賦決定出口供給是否具有競爭力,收入決定進口商品的結構及其價格,而市場結構則決定著誰在市場競爭中擁有實際的定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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