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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選聯”方案 越俎代庖

http://www.CRNTT.com   2010-03-31 12:05:33  


理性是港人歡迎的,但是越俎代庖則“過猶不及”。
  中評社香港3月31日訊/“與公社兩黨利用補選搞‘公投’、‘五區公投’、‘全民起義’、‘解放香港’等狂妄而違法的舉動相比較,‘普選聯’的態度還是理性的。”“然而,香港特區的政制發展既涉及政治問題,也涉及法律問題。對政治問題,各方有妥協的可能性;但對法律問題,卻不是可以隨便讓步的。好比‘公投’違憲違法,不管怎樣改變口號,從低調到高調,再從高調到低調,都不能使之合法化。”法學博士宋小莊今天在《大公報》發表文章“‘普選聯’方案越俎代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底的決定明確‘在行政長官實行普選前的適當時候’,行政長官才啟動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程序,但能否通過,要走過“五部曲”才知道,但“普選聯”要求現在就作出決定,越俎代庖,似不可行。”文章內容如下:

  最近終極普選聯盟(“普選聯”)提出政改方案,作為與特區政府討價還價的條件,並表示如政府接受其條件,“普選聯”可以支持政府2012年的政改方案,被輿論稱為“溫和反對派”。

  其實,2005年反對派否決07/08政改方案的主要理由是:(一)要設雙普選時間表;(二)要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鑒於全國人大常委會2007年年底的決定已給出雙普選時間表,故第一個理由已不再存在。而政府提出的傾向性方案限制了委任區議員的投票權和參選權,也基本滿足了第二個訴求。但現在“普選聯”的要價又提高了。

            操之過急不可行

  與公社兩黨利用補選搞“公投”、“五區公投”、“全民起義”、“解放香港”等狂妄而違法的舉動相比較,“普選聯”的態度還是理性的。推動香港特區的政制發展需要理性討論,這樣才有助於求同存異,兼顧包容,尋求共識,推進香港特區的民主化進程。

  然而,香港特區的政制發展既涉及政治問題,也涉及法律問題。對政治問題,各方有妥協的可能性;但對法律問題,卻不是可以隨便讓步的。好比“公投”違憲違法,不管怎樣改變口號,從低調到高調,再從高調到低調,都不能使之合法化。

  在行政長官普選方面,“普選聯”提出提名委員會由1200人組成,100~120名提名委員可以提名一名候選人,選舉採用兩輪投票制,最高票的兩名候選人作次輪對決,行政長官毋須退出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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