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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加大最終分配結果中居民收入占比

http://www.CRNTT.com   2010-04-26 09:00:41  


 
  綜上所述,收入法GDP所反映的收入初次分配結構的國際比較結果表明,中國的勞動者報酬占比和各國相比,處於中等偏上水平,高於11個國家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左右,高於“金磚四國”中的其他三國10-23個百分點。政府部門占比雖高於平均水平4個百分點左右,但與巴西、俄羅斯持平;企業部門占比較低,和發達國家類似,低於平均水平7個百分點左右。 

  再次分配後政府收入占比有所上升 

  文章表示,資金流量表是一種順次反映國民經濟總量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以及消費、儲蓄和資本轉移等各個階段情況的綜合統計報表,也是常用於說明國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方法。由於其數據的連續性,本部分的分析包括初次分配和再次分配格局。中國的資金流量表是1992年開始編制的,因此國內的統計口徑和國際基本一致,為了保持數據可比,我們採用了2004年經濟普查之後調整過的資金流量表數據進行國內統計數據分析。
 
  各部門增加值經過對勞動報酬、生產稅淨額、財產性收支等項目的分配後,形成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結果。 

  有數據顯示,1992-2006年間,企業部門、政府部門的初次分配收入呈現增加的趨勢,而居民部門則出現了下降趨勢,其中,企業部門由17.38%增至22.39%,增加5.01個百分點,政府部門由16.57%增至18.59%,增加2.02個百分點,而居民部門則由66.10%降至59.02%,降幅為7.08個百分點,這表明,在初次分配過程中,近年居民部門收入出現了下降。 

  同時也可看出,收入法和資金流量表核算的國民經濟總量在三大部門的比重關係方面存在較大的差異:運用資金流量表核算的企業部門收入比重低於收入法,而政府部門和居民部門收入比重則高於收入法。 

  初次分配收入在各部門的分配不僅僅考慮與部門直接相關的要素收入,如居民部門的勞動者報酬、政府部門的生產稅淨額和企業部門的資本收益,還考慮每一部門的其他要素收入,如居民部門和政府部門的財產收入,因此,計算結果就與GDP收入法產生了進一步的差距。 

  在各部門初次分配收入的基礎上,經過經常性轉移支付的進一步分配過程,形成國民收入的最終分配結果——可支配收入。 

  還有數據顯示,與初次分配收入的變化趨勢一致,1992-2006年間,企業部門、政府部門的再次分配收入同樣呈現上升趨勢,而居民部門則出現了下降趨勢。其中,企業部門由11.70%增至18.52%,增加6.82個百分點;政府部門由19.95%增至22.75%,增幅為2.80個百分點;而居民部門則由68.34%降至58.73%,降幅達9.61個百分點。 

  從三大部門的相互關係看,在初次分配的基礎上進行再次分配後,居民部門收入占比略有下降,企業部門占比明顯下降,而政府部門占比則有所上升。以2006年為例,居民部門的初次分配收入和再次分配占比分別為59.02%和58.73%,微降0.29個百分點,企業部門為22.39%和18.52%,下降3.87個百分點,而政府部門為18.59%和22.75%,升幅為4.16個百分點。經過國民收入再次分配後,三大部門的分配格局有了進一步演變。其中,居民部門的下降主要是由於社保類轉移支付的發生;政府因收入稅(所得稅等直接稅)發生使其占比提升較大,但其後政府的份額還會在“政府消費”(既包括“行政成本”部分,也包括“惠民”部分)過程中增加低收入居民和欠發達地區的“蛋糕”份額。最終的分配,將形成積累、消費兩大(基金)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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